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企業年金繼承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企業年金繼承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如果該職工在申請參加企業年金時確定了受益人(即在申請表上填寫了受益人),就是指定的受益人全額領取,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就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來進行。
即:妻子、兒女和父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份額均等。
人沒了企業年金沒領完,當然是可以繼承的,而且是領取企業年金帳戶的剩下余額。我們知道,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性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按照在職時個人當月基本工資一定比例進行交費,進入個人專門的年金帳戶,由專門機構管理運營,累計生息,退休后按照計發月數按月領取,直到發放完畢,專款專用。也就是說,企業年金是個人在職工資包括利息在內滯后發放,是個人財產的一部分。人沒了當然是可以繼承的,并且是年金帳戶剩余的全部金額。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企業年金繼承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企業年金繼承糾紛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