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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退股應當起訴公司。股東退股,又稱為股東請求回購股權。對股東會議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五年連續盈利并符合分配利潤條件。
分立,合并,轉讓主要財產,《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屆滿。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工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股東退股應當起訴公司。
一元回購股權合法
1元轉讓股權屬于象征性標價,其實質是名義金額轉讓。在現實中,這種轉讓方式的優勢也十分明顯——在轉讓資不抵債企業的股權過程中,轉讓雙方無法以標的企業的實際負資產計入投資相關科目。而以0元進行轉讓,在企業所得稅計量中會將此列為贈予行為,不利于企業的整體稅收籌劃,所以很多企業都傾向于以1元的價格受讓凈資產為負的股權。
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律: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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