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火災原因不明糾紛案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火災原因不明糾紛案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防火罪
放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所謂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財物燃燒的行為。放火的行為方式,可以是作為,即用各種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財物點燃;也可以是不作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災發生的義務,放任火災的發生。
點根草時引起火災不屬于糾紛,而是構成失火罪。
失火罪是由于行為人的過失而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本罪主要特征:(1)主觀上只能由過失而構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以是過于自信的過失。(2)客觀上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失火行為。
如果杯子本身價值不高的話,只能默默忍受了。
第一你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物丟失。這連最基本的民事糾紛都扯不上,被子起火原因只能說是猜測,具體你也沒有監控錄像,也沒有人證物證。所以這樣的事件110是不予受理的。
第二,物業對于你家陽臺被子意外起火沒有直接的責任。就算你繳納了物業費,按照物業管理辦法,也沒有一項是能夠沾上邊的。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以后要小心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火災原因不明糾紛案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火災原因不明糾紛案例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