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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旅行預付卡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旅行預付卡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凍結只能是法院向金融機構發出指令,對于預付卡而言,卡內金額屬于發卡人對于持卡人的負債,為保障持卡人的合法權益,你們可以向質量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大超市對外發行的預付費卡都要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備,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也應當有行政管理機構作出處理。
不合理,預付卡內的現金屬于個人消費資金,與凍結本身有互相聯系嗎,如果是債務的關系,你沒有辦法,不是債務的消費,就不能凍結人家的資金,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辦理,可保留證據,法律起訴。
一般認為不合法。具體理由如下:
超市預付卡的性質
超市預付卡內的現金應當認為屬于客戶所有,超市僅是占有現金。在理論上對貨幣的占有即所有可能存在不同的看法。
超市預付卡內的現金可以視為超市已將單位的現金采取“封金”的形式為客戶所占有。當客戶消費時,相對應的“封金”才為超市所有。
凍結的誤區
司法實踐中,超市因債務糾紛法院可能凍結已售個人在用預付卡,被凍結的個人似乎沒有辦法。
事實上,相關當事人可以準用金融法,包括銀行法、證券法等法律解釋已售個人在用預付卡的現金的歸屬。法院不能凍結金融機構的儲戶資金,當然也不能凍結已售個人在用預付卡的資金。
凡事與債務扯上了關系,最倒霉的是老百姓,有時候,打官司也不一定會勝出,特別是民告官更是無望。但現在最讓人們安慰的是:有了網絡,通過爆光能促進事實還原,更能促進事態有利公正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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