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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離婚糾紛未辦房產證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離婚糾紛未辦房產證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首先,要看沒有房屋產權證書的房屋是否屬于可分割財產,如果屬于產權不清晰的不動產,法院一般不予以分割。
其次,如果確實為婚姻存續期內購買的不動產,可以提供房屋購買合同,購買發票、提款記錄或轉款記錄等證明證實確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婚前個人財產。
由于要求分戶的男女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或者拿到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因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如果房子已經分給或判給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戶口遷移出來,如在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親屬,應將戶口遷到固定住所或直系親屬處。
如果沒有,則可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后,將戶口掛靠在街道(村)集體戶。
(二)離婚分戶要交的材料去派出所辦理離婚分戶手續時需要帶以下材料: 1、本人離婚分戶申請書; 2、單位(村居、小區)證明; 3、結婚證、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帶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和離婚協議去房管局辦理手續。
不知道你買的這套房子當時有沒有辦理貸款手續,還有當時買的時候購房合同寫的是誰的名字,如果都不是女方的話,辦理房產證的過程會麻煩些。建議你先落實好簽署購房合同的人是誰,如果有貸款的話誰是主貸款人這些問題后,再咨詢當地的房管局辦理房產證的流程。
房屋房產證是夫妻雙方一方名下,在離婚后將房屋歸屬于子女,但是未辦理過后手續的,夫妻一方原則上是無權出售該房屋的。 夫妻之間依據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后,該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房屋應該歸屬于子女。 房屋雖然沒有辦理過戶登記,但是如果已經將房屋交付給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權。 單方出售的話買方如果不知情,并且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屬于善意取得,子女無權要求解除買賣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賠償。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離婚糾紛未辦房產證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離婚糾紛未辦房產證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