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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購物節過后,不少“支付寶”都收到了自己心儀的商品。然而在買買買的過程中,發現實物與圖片不符,存在質量缺陷。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商家虛假宣傳。因宣傳等事項引發的糾紛也日益增多。消費者在網購遇到麻煩時該如何維權?
網友咨詢:
購買的產品與實際產品不符如何賠償
律師答復:
如果網上購買的商品與實際商品不符,您可以要求退還貨款并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家必須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的產品或者服務質量、性能、使用方法、有效期等信息,不得進行超出其他合理水平的虛假或者誤導性宣傳。否則,可能構成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品價款三倍的賠償。
律師補充道:
消費者損害賠償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對等賠償原則,是指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所遭受的全部消費損害進行足額、等價賠償;
2.懲罰性賠償原則是指經營者的行為構成欺詐的,消費者所遭受的全部消費損失應加倍賠償;
3、承諾賠償原則,即經營者應當按照經營者此前的承諾,對消費者因經營者遭受的消費損害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請求增加對消費者損失的賠償。增加的補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格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的補償金額不得超過5元,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有缺陷仍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遵守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律。其他法律規定了損失賠償,以及要求少于所遭受損失兩倍的懲罰性賠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治療、康復所需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以及因錯過服務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工作。造成殘疾的,還應當給予殘疾生活補助費和殘疾補償金補償。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1條
經營者有侮辱、誹謗、搜身、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權益的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