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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房產買賣糾紛打官司上訴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房產買賣糾紛打官司上訴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我跟你一樣冤,一定要上訴。上訴如果輸了,繼續申請再審,再審如果被駁回在六個月內去檢察院申請抗訴,抗訴不解決問題你就上訪,不停上訪,還不解決就申請公開聽證,一定要見到公平正義!
一審輸了,而且你覺得一審輸得很冤枉,那要堅決上訴,盡快上訴。無論上訴有沒有希望!
國家設立兩審終審制度,就是要防止一審的一錘定音。通過二審,讓覺得冤枉的一審當事人有機會在更高一級的審判機關人員面前訴說自己的冤情。通過二審,對案件再一次審查、審判,既能防止一審法官的貪贓枉法,又能糾正一審判的錯誤,防止冤假錯案。
如果你確實是冤枉的,那上訴一定是有希望的,不要聽信謠言而懷疑二審的糾錯功能。
至于信訪,不建議你走信訪途徑。因為案件還在審判機關,還是一審。通過二審、再審途徑以后,如果你堅持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就是錯誤的,那你還可以尋求檢察機關的幫助救濟。如果這些手段你都窮盡了,那走不走信訪,你自己斟酌吧。
房產官司既然一審輸了,既然覺得輸得很冤,那當然要選擇上訴。上訴,就會有希望,而如果不上訴,當然是一點希望都沒有。
國家設立兩審終審制度,就是為了防止一審判錯了的情況,通過二審,對一審進行糾正。實踐中,也的確有很多官司,通過二審,而得以改判。
當然,二審,一定要分析一審輸了的原因,查缺補漏,在案件事實和理由方面做扎實了,爭取打一個翻身仗,把案件給扭轉過來。
至于說信訪,首先,既然有二審的法定的上訴的權利,為什么不去走正當的上訴程序呢。另外,信訪,只是在沒有其他合法的救濟途徑的情況下,才做出的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
二審是一個新的程序,要對二審充滿信心,正常,如果案件真的冤屈,二審一般都會得到糾正。當然,前提是,證據過硬。
官司的輸贏關鍵是靠證據,有的訴訟當事人對自己的訴訟請求信心滿滿,感覺自己一定可以勝訴,往往輸了訴訟感覺挺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人不去上訴,就沒有一點點勝訴的可能了,也有個別當事人不相信法律,打算靠信訪去解決自己的法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各級信訪機關是不予受理的,因為你的法律問題屬于人民法院管轄的事情,理應人民法院受理和管轄。因此,象你在一審輸掉的訴訟,恐怕是在證據或事實方面有出入,你應該注重搜集和發現新的證據,在上訴時一并提交二審人民法院,由二審法院給你申所謂的怨屈。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產買賣糾紛打官司上訴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房產買賣糾紛打官司上訴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