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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是指死者的繼承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遺產。由于各國的歷史傳統和社會習慣不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也不同。那么,我國民法典對法定繼承的適用范圍有哪些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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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律師答復:
繼承開始后,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遺產贍養協議或遺囑,繼承將按照法定繼承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繼承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繼承的;
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接受遺產的權利;
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的;
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繼承;
未經遺囑處分的繼承權。
律師補充道:
繼承按以下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一級繼承人繼承,二級繼承人不繼承;如果沒有一級繼承人,則由二級繼承人繼承。
本節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
本條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部分遺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繼承的;
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接受遺產的權利;
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的;
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繼承;
未經遺囑處分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