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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常見公司糾紛解決途徑有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常見公司糾紛解決途徑有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工人與企業發生矛盾有以下解決途徑。
一,請求工會解決企業與工人的矛盾。
二,請求勞動監督機構解決企業與工人的矛盾。
三,請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企業與工人的矛盾。
四,請求司法訴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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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矛盾雙方協商或企業工會調解處理;
2、勞動合同涉及的相關問題報勞動監察部門處理;
3、雙方有爭議的勞動合同問題報勞動仲裁委處理;
4、對上述處理有異議的報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到憲法的勞動法里查?法律就是法律。要把事做實,就要一私不茍,司法更是要句、字慎琢用。一字之別就會與司法初意相悖!嚴重的后果是要生命的代價!在我國的山東省就有事例。國的武————國法人人不可滅視的道理就在這!
當爭議發生后,首先向本單位工會組織尋求幫助解決,如果能內部消化問題是最佳途徑。
如果工會組織不作為或無法解決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應并尋求幫助解決。
當勞動監察部門依然無法解決問題時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有條件的可雇傭律師,沒條件的積極準備各項證據學習法律法規常識以應訴訟。
能直接協商當然最好,有些用人單位會協商,各讓一步解決問題,但更多用人單位擔心引起連鎖反應而態度堅決,或者以調解協商拖延時間或準備證據材料等。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一般會介入調解或者查處,但效果難說,調解無果也是告知走仲裁程序。
再就是申請勞動仲裁進入維權程序,看似要經過一裁二審很拖時間,但申請仲裁最能體現你堅決的維權態度,可能更有利于在仲裁或訴訟中調解解決問題。即使未調解成功也盡早進入了維權程序,而且如果訴求金額小于當地十二個月最低工資標準總額是一裁終局。
勞動維權最重要的是要有證據意識,要及時收集證據,也要講究策略,及時進入維權程序,讓用人單位看到你維權的堅決態度,同時不要拒絕隨時溝通調解!
一切都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為維權而維權!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最佳的解決途徑是進行雙方協商處理,但通常來講,既然發生爭議,就是無法協商一致的,所以這時最佳的解決方式是盡快起草勞動仲裁書,將相關的證據材料交到仲裁辦,由勞動仲裁辦介入調解或直接進行判決,有些人認為去勞動仲裁都是很麻煩的事,其實不是的,提交資料去申請比自己去折騰更好,而且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法。通過勞動仲裁處理,省力省心,不用自己去折騰鬧心,雙方越鬧越不愉快。所以建議大家可以從網上下載仲裁書格式,保留好相關的證據,一旦發生爭議時,馬上起草提交即可了。
我是海棠老師,擅長企業戰略頂層設計、勞動法、稅法、人力資源規劃、薪酬體系設計、績效效能提升、兩性/親子情感關系咨詢,如果大家日常工作中有遇上棘手問題,歡迎大家留言咨詢探討。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兩者本身就是一對矛盾體,發生勞動爭議的幾率非常大,解決起來也比較困難。
所以建議: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一旦發生爭議,最好的辦法還是先協商解決。
再大的矛盾,能夠協商解決的結果,都是最圓滿的結果。
雖然法律具有威懾力和震懾力,但一旦走上法庭的爭議,就會加劇雙方心里的憤怒,從而導致爭議更加的激化。
所以,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發生爭議時,千萬不要一開始就將矛盾激化到最頂點,要先冷靜對待,協商找出解決雙方矛盾的最佳途徑,實在協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法律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最有效的途徑。
當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又協商不成時,勞動者一定要通過正規途徑和合法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照法律法規解決問題。
但不能沖動或采用過激、違法的手段解決問題。
可以通過仲裁、訴訟等正規途徑,解決雙方的爭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常見公司糾紛解決途徑有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常見公司糾紛解決途徑有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