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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工程價款糾紛的原因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工程價款糾紛的原因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建設單位不及時支付工程款,承包商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建設行業(yè)的老大難問題,而且這兩個問題具有關聯(lián)性。為此引起國家重視,國務院2016年1號文《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要求采用經(jīng)濟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工程款拖欠,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工程款的結算方式、進度款支付方式應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并約定違約責任。工程款的結算按照時間節(jié)點、形象進度、或按照工程量按時結算。發(fā)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暫停施工,由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建筑法》第十八條《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對工程款結算及支付均有規(guī)定,若產(chǎn)生糾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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