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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調解勞務糾紛案例簡報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調解勞務糾紛案例簡報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勞務糾紛案例處理方法首先協商解決,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然后調解、合同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再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最后訴訟,合同未訂立仲裁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同糾紛。
打12333投訴是有用的,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12333電話咨詢服務秉承“傾聽民意,服務民生”的服務理念,為社會公眾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的政策咨詢、信息查詢、辦事指南、在線受理和投訴舉報等公共服務。”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12333這個電話管用。
12333是全國統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公開電話,是人社局與人民群眾的溝通渠道。主要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業務咨詢、政務公開、投訴舉報、社保賬戶查詢等服務,通過12333集中對公眾提供咨詢服務、投訴舉報、協調處理等服務的重要窗口,也是人社局通過電話和網站承擔政務公開、信訪辦理等職能的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是傾聽民聲、了解民意、化解民憂、平息民怨的重要渠道。
可靠。
12333是全國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專用號碼,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不發工資的情況介入調查,如查證屬實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于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局電話投訴只要真的存在糾紛就是有用的,勞動局是負責管理勞動糾紛的,人民群眾只要有勞動糾紛就可以去勞動局調解。欠薪打12333的用處是勞動行政部門可以介入查處,因為12333是全國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專用號碼,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不發工資的情況介入調查,如查證屬實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一、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程序1、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2、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3、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經調解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程序勞動爭議仲裁仲裁也稱公斷,仲裁作為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為。仲裁一般要經歷這樣幾個階段:(1)案件受理階段。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后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2)調查取證階段。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3)調解階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對達成協議的仲裁庭還需制作仲裁調解書。(4)裁決階段。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要通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后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仲裁庭做出裁決后應制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5)調解或裁決的執行階段。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后生效。生效后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三、申請勞動爭議訴訟程序勞動爭議訴訟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規的程序,以勞動法規為依據,按照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1、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勞動者主要的法定維權渠道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勞動保障監察程序。2、目前兩個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1)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勞動者需出庭舉證、辦理比較繁瑣的仲裁訴訟手續,勞動者常常由于應訴能力不強導致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2)按照勞動監察程序舉報投訴,可以免去出庭應訴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勞動監察處理該類案件時缺乏司法體系的有力支持,勞動保障監察處理難、執行難現象十分突出。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調解勞務糾紛案例簡報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調解勞務糾紛案例簡報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