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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預算審核追加費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預算審核追加費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以起訴違約合同。首先要看看合同是固定單價合同還是固定總價合同。如果是固定總價合同,那么一般不調整簽約合同價。如果是固定單價合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還需要看合同中價格變更和風險約定的條款。
工程結算時,超出合同約定的,如果合同對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也可以按簽訂合同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當事人在建設工程施
這種情況下,應該為施工中的簽證為依據,因為施工中既有增項也有減項,一般是減的少增加的多,因為現實中的施工很多項目都是施工中改動的,這些個增項都是以簽證的方式作為依據,這種簽證都由具體的項目,具體的內容,所以最低也要給成本,加上管理費用,雙方都在結算時都已經認可,所以超出了合同很正常,也都是采取上述辦法進行處理。
如果不以審計作為竣工結算依據,合同價款超支,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1. 在竣工結算時,政府或業主應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和測量,并根據實際完成情況確定最終結算金額;
2. 對于超出合同價款的部分,施工企業應與政府或業主協商解決,例如進行價款調整、未來工程抵扣等方式;
3. 如果無法與政府或業主協商解決,則需要依法維權,采取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對工程結算值超出預算存在異議,或者對工程結算值存在異議,可以聘請社會審計機構對工程結算情況進行審計,以審定的工程結算值辦理結算。由于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因為變更設計或者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導致工程造價增加,出現工程結算超出預算的情況,也屬正常現象。
工程造價審計收費通常采用基本收費+追加收費兩部分組成,基本收費一般定為建設單位送審總造價的0.1--0.3%左右,追加收費一般定為中價機構審減金額的4--9%左右。
審計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在工程投資中單獨列支(國家財務部有相關規定)。
工程追加部分的報價需要經過以下步驟:
首先,需要對追加部分的工程量進行核算,確定其單位工程量價值。
其次,需要對市場行情進行調研,了解當前建筑工地的行情,以便確定報價的依據。
然后,根據工程量價值和市場行情,計算出追加部分的報價。
最后,將報價提交給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和確認。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預算審核追加費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預算審核追加費糾紛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