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1、收養人有年齡限制,只能收養未成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收養:失去父母的孤兒;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親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采用者要求如下:
1、收養兒童時,兒童必須年滿三十周歲,以滿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建立親子關系的需要。
2.收養子女時,收養人不得有子女,包括無子女、不能生育、子女死亡、無配偶等。
3.如果配偶收養子女,則配偶雙方必須共同撫養該子女。
4、收養人原則上只能收養一名兒童。
3、配偶收養子女,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夫妻雙方均需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收養人條件,包括上述年齡要求、撫養能力、子女要求等。
2、收養孩子必須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由于該決議是由雙方共同提出的,因此必須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3、收養登記需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辦理。因此,配偶收養子女時,可以主動主張收養無效,無需征得配偶同意。如果發現配偶單方面收養子女,但以虛假手段辦理收養手續的,將直接導致收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