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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對于醫療糾紛看法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對于醫療糾紛看法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沒有影響。如果醫院在服務,醫療,收費等方面存在問題,每一個患者都有權利投訴醫院,大夫,護士等等的。問題反應上去,就會應發整頓,就會優化救死扶傷的工作。就會更好點服務人民。但是無故的誹謗,造謠生事,就會引起人民的不滿,尤其是醫療部門人員的憤慨,就會有消極影響。
沒啥影響,一般醫院的大堂都有投訴電話,或者投訴信箱再有就是院長信箱之類的一般的醫院的醫務科,醫務處一類的機構是處理醫療糾紛的專門機構,但是首先應該是有比較明顯的疑問
首先要搞清自己的身份,是患者投訴醫院,還是醫院職工投訴醫院。
如果是患者投訴醫院,必須要具有應該投訴的事件或事實,比如醫護人員的工作錯誤,醫療過程存在的問題,醫院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等等,這種投訴對患者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如果是醫院職工投訴醫院同樣應該有發現的問題,否則就是無理取鬧了。如果正當反映客觀存在的事實,同樣不會產生任何不利的影響。
當然有用。
從12320的投訴情況來看,排在首位的是服務態度問題,主要集中在省級醫院,如醫務人員口氣生硬、解釋不耐心、溝通不到位、告知不清等,甚至還有因不耐煩情緒而引起的投訴。其次是醫療技術問題,主要集中在各地市的縣、區級醫院。排在第三位的是醫院管理問題,占到17%,主要集中在市、縣級醫院和民營醫院,如工作人員不能嚴格遵循工作制度、缺崗早退、門診無導醫、保安倒號等問題直接影響患者就診。因收費問題引起的投訴主要集中在社會辦醫機構,如有的醫院不給患者住院清單、不給發票等,尤其在泌尿系統疾病的治療過程中,個別民營醫院存在夸大宣傳、夸大病情、過度治療等問題。
商業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是靠譜的。
我是一位保險公司的客服人員,也從事過理賠崗的工作,這兩年監管部門一再要求保險公司簡化理賠手續,提高理賠效率,對無理拒賠.惜賠加大處罰力度。
現在保險公司的理賠率都在98%以上,理賠時效大大加快了,小額的當天都可以結案,大額的幾天就可以結案。
現在的保險公司是可靠的,但凡屬于保險公司的責任,保險都會給予賠付。用戶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之后,用戶秉持誠信的原則按時繳納保費,保險公司就需要承擔起保險合同約定的義務,對被保人進行保障。
雖然現在保險公司多了起來,但是保險公司的成立還是比較難的,需要經過監管部門的一系列嚴格的審查。目前為止,我國的保險牌照只有一百多張,可見保險公司成立難度之高
簡單來說,如果醫院很好說話你有很有背景,那就走醫調委。
反之則走法律程序。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一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十五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其中尸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后四十八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區、縣或醫科大學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沒有爭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復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對于醫療糾紛看法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對于醫療糾紛看法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