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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有些人結婚時會考慮在房產證上加上愛人的名字。事實上,夫妻之間對于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的問題一直存在很大爭議。那么為什么結婚時房產證上需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呢?加上她的名字后,財產真的屬于女方嗎?另外,婚前買房和婚后買房有什么區別?今天,濟南鏈家整理了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些問題。
為什么結婚時房產證上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從法律上講,如果房屋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雙方申請在財產證明上加注配偶姓名,屬于典型的贈與,應登記為轉讓,并按照契稅的規定繳納契稅。法律。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雙方申請在財產權證書上加注配偶姓名。有兩種情況:
1、雙方對房產份額有特別約定的,屬于共同財產特別約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重新分配。應當視為贈與,應當登記為轉讓,并依法繳納契稅。
2、雙方對財產份額沒有特別約定,按共有辦理的,財產標的沒有發生本質變化,不屬于過戶登記。但《房屋登記辦法》房屋所有權登記僅規定初始登記、過戶登記、變更登記。還有兩種特殊登記,即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從這些登記的特點來看,情況類似。辦理更正登記的,無需繳納契稅。
加上她的名字后,財產就屬于女方了嗎?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具有共同財產的房屋,即使產權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也被視為共同財產。添加女方的名字并不會改變房子作為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性質,房子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旦離婚,房子就會平分。
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額購買了房屋,并且婚后房產證上添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就被視為共同財產。不過,一旦婚姻發生變化,法官會考慮男方對房子的貢獻,一般會由男方分割。該比例將高于女性。
婚前買房和婚后買房有什么區別?
婚前購買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不參與結婚或離婚后的財產分配。但是,婚后購買的房屋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離婚時需要分配。
在限購城市,婚前購買的房屋算作獨立家庭。未婚人士每人可以購買一套房子。但結婚后買房時,夫妻雙方只能算一個家庭,只能買一套房子。
婚前購買的房產屬于個人婚前財產。例如,如果男方在婚前購買了一套房子,女方無權分享。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后購買的財產,無論夫妻哪一方支付,均為夫妻共同財產,申請時必須雙方本人到場簽字。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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