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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繼承公證書必須在死者生前居住地的公證處或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取得。辦理繼承公證的要求包括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產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等材料。繼承公證書必須在死者生前居住地的公證處或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取得。辦理繼承公證的要求包括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產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等材料。
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辦理繼承權公證。遺產為動產的,由死者居住地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管轄。繼承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機構管轄。
繼承公證書的要求如下:
1、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表。
3、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戶口及身份證。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證、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死者父母的死亡證明。
6、死者夫妻先后死亡的,應提供死者配偶的喪偶、未再婚證明。
7.證明。到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是繼父母),請前往繼承人或死者的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死者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副本。復印件應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復印件每頁加蓋公章或者人事部門印章。文件的內容應包括死者的所有合法繼承人。如果確實沒有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死者所有合法繼承人的戶口卡,并由派出所蓋章。
9、見證人一名。
10.如有公證遺囑或其他遺囑,請提供公證遺囑或其他遺囑。
11、請注意,具體準備的公證材料以公證員的決定為準。
公證書本身沒有期限,即公證書本身不會過期。是否過期主要看公證的繼承協議中是否有訴訟時效條款。如果設置了,則必須按照該條款進行處理。特別是有些協議涉及訴訟內容,訴訟是有訴訟時效的。一般情況下,繼承公證書是長期有效的。只要遺囑中沒有期限,沒有導致繼承無效的原因,并且公證機構沒有撤銷公證,那么公證書的繼承權就是無限期的。權利人應當憑公證及時辦理繼承財產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