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國務院已經發布了2022年的假期安排,春節還是7天。但HR關心的不僅僅是春節放幾天,春節加班工資怎么算,除夕是法定節假日嗎?看完上海勞動法律師網這篇文章,你就完全明白了春節工資的支付。
除夕不是法定節假日,加班沒有三倍工資。
先來看看國務院如何規定春節假期。
從通知中可以看出,國務院只公布了春節假期的具體安排,1月31日至2月6日休假7天。其中1月29日(周六),1月30日(周日)上班。根據最新有效條例,除夕不是法定節假日。
上海勞動法律師網也就是說,初一、初二、初三屬于法定節假日,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屬于休息日。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和第三項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
(三)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假日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
計算公式: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平均月薪天數×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平均月薪天數×200%
以月薪5000元的員工為例-
他的日加班工資基數000元/月,除以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即229.9元/日。
如果員工在春節3天的法定假期內工作,用人單位應按每天不低于689.7元的標準支付加班費。即:5000元/21.75×3=689.7元。
也就是說,春節三天法定假期工作的員工每天得到1+3,1是原來的報酬,3是因加班需要支付的3倍。
這個1是因為法定假期是帶薪的,即使不加班也要算正常工資,但是一般用人單位已經把這個1倍算進了月薪,不會因為法定假期休息而扣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在剩余4天內不能安排補休,用人單位應按照公休日加班工資標準計算2倍工資,即每天不低于459.8元。即:5000元/21.75×2=459.8元。
上海勞動法律師網也就是說,春節剩下的四天工作的員工每天得到1×2的報酬。為什么是×而不是+,因為這四天是休息日而不是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帶薪。
今年的春節從1月31日開始,一直到2月6日。
發薪日期間的企業,需要提前發薪。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內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支付。
在國家政策上,只強調工資支付的基本原則,沒有規定具體的支付時間。各地區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細則,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今年的春節從1月31日開始,直到2月6日。如果企業在發薪日期間,需要提前發薪。
情況一
地方市工資支付條例明確規定了工資支付的時間范圍,單位應嚴格按照當地規定制定合理的發薪日期,以免拖欠工資,給企業帶來損失。
如深圳市工資支付條例明確,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期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滿后第七天。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工資的,可以延長5天;因生產經營困難需要延長5天以上的,應當征得本單位工會或者員工的書面同意,但最長不得超過15天。
情況二
當地工資支付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工資支付日期。單位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發薪日期為準。單位只需保證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具體支付日期自行確定即可。
福建省工資發放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如果工資支付日期遇到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上海勞動法律師網劃重點:在人力資源工作中,除了正常發放工資外,還需要注意發放日期,如提前發放工資、延遲發放、離職發放等。小系列整理了工資發放四種情況對應的發薪日規定。
提示:多久沒發工資算拖欠?
需要注意工資支付的時間節點。如果不小心,很容易造成拖欠工資,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多久沒發工資算拖欠?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不得無故扣除或拖欠勞動者工資。按月支付是指工資應以月薪的形式支付,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能向后推,否則構成拖欠。
這意味著如果你的工資是每月1-6日發放的,你可以提前拿到本該在2月發放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