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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民事糾紛必須坐牢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民事糾紛必須坐牢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在民事訴訟中,只有敗訴方和勝訴方之分,結果本身是不涉及刑事責任的。但是,如果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有下列規定行為的,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我個人認為:
第一、根據我的理解,坐牢,一般指罪犯違反《刑法》,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在監獄關押服刑。
第二、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承擔法律責任的方式,二者是不能折抵或替換的。
第三、追究刑事責任,是由國家司法機關實施的,目的在于對具有社會危害性的犯罪行為,給予教育和懲罰。
第四、追究民事責任,是由被侵權的受害者提出的,目的在于要求違法犯罪者對其實施的行為引起的經濟損失,進行經濟賠償。
第五、綜上,我的答復是:一是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的性質不同、不能折抵;二是民事糾紛不會導致坐牢;三是坐牢賴不掉民事賠償。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民事糾紛必須坐牢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民事糾紛必須坐牢嗎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