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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退休后
發現了《心跳加速》的主播
每天逛直播間打賞已成為必修課
老王的妻子知道后,要求退還所有錢。
法律上該如何看待老王的報酬轉移?
我可以拿回錢嗎?
老王退役后,在短視頻平臺機緣巧合下找到了《心跳加速》的主播。從此,每天逛直播間、打賞就成了必修課。老王的大膽引起了主播的注意。兩人微信互相添加,打賞方式從禮物升級為轉賬,有時達數萬元。老王的妻子得知后,以老王處置夫妻共同財產不當為由,將主播及直播平臺告上法院,要求返還全部款項。法律上該如何看待老王的報酬轉移?錢可以退回嗎?
一般來說,直播平臺的“打賞”需要兩個步驟。首先將真實貨幣兌換成虛擬貨幣,然后將虛擬道具發送給主播。獎勵發放后,虛擬道具的貨幣價值并不直接屬于主播,而是在平臺和主播之間分配。這種“充值獎勵”是消費服務的使用,受雙方合同關系的約束。這不是給主播的禮物。即使獎勵是用夫妻共同財產作出的,如果數額不高,不超過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范圍,仍然是一種處分權。老王妻子要求賠償的要求很難獲得支持。
與此不同的是,老王直接轉職主播是一份禮物,其效果需要根據目的、金額等因素綜合考慮。我國《民法典》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除日常生活需要以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必須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無權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單獨。老王的捐贈行為超出了“家庭代理”的范圍,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權益。未經妻子認可,他無權處分,主播應返還收到的禮物。
目前,與相對完善的未成年人打賞限制機制相比,老年人在直播平臺打賞的相關機制尚不完善。在此提醒您,網絡直播確實可以給老年人帶來快樂和陪伴,但在接受網絡直播服務時,一定要理性消費,三思而后行,不要上癮,讓自己的退休生活健康,充實且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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