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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醫療糾紛工作點評意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醫療糾紛工作點評意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醫療糾紛處置崗位工作要求比較高。因為既要讓病人滿意,又要讓醫務人員心服口服才行。
處理醫療糾紛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掌握全面的醫療知識,又要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要說服病人,讓病人對糾紛的處置滿意了才會同意簽字,又要讓醫務人員心服口服才得出錢來補償病人。
第一步就是,在一起醫療糾紛發生后,醫院中專門負責處理醫患糾紛問題的工作人員首先應該要認真聽病人的意見建議,并且盡量保障和滿足病人對醫院提出的建議和請求;對他們提出的不能馬上給出答案的問題,應該明確的告訴他們醫院對此解決的方式和時間。
第二步就是在我們接到病人向醫院提出的醫療事故方面的一個申訴之后,醫院中負責處理醫療糾紛的人,應該對此馬上進行調查,對那些自己不能判斷的醫療技術問題應盡快尋求相關學科的專家,進行一個初步的鑒定。如果鑒定結果不是屬于醫療事故,那么護士應對病人耐心細致的解釋鑒定結果的原因,讓病人予以諒解;但是如果說法院的鑒定結果是屬于醫療事故的話,那么這種情況應該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合情合理的范圍內賠償我們病人的精神和物質損失。
綜上所述,在發生一起醫療糾紛后,我們的醫患雙方都要保持冷靜,尤其是作為醫院的護士而言,是服務病人的天使,因此要盡量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關心幫助病人,并且采取行動盡量化解醫患糾紛矛盾的進一步激化。
1.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預防為主、教育疏導、重在調處、依法處置”的原則,由各級政府牽頭,綜治辦統一組織協調,以衛生行政部門為主,司法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整合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種方式,開展集中排查治理醫患糾紛專項行動。
2.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管理,加強醫院自身建設,尤其是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建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引導患者及家屬冷靜對待醫患糾紛,依法維護合法權益;重點治理醫患糾紛突出、“醫鬧”現象多發的地方和久拖未決的醫患糾紛,嚴厲打擊以糾纏、沖擊醫院為手段謀取私利的“醫鬧”行為;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理醫患糾紛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醫患糾紛。
3.要通過集中治理專項行動,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促進醫患關系和諧,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在醫療損害過錯鑒定中,陳述意見是非常重要的環節。患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陳述意見:
1. 診療過程描述:詳細描述患者的病情、就診經過和醫療措施,包括醫生的診斷、治療方案、手術操作等方面。患方應指出診療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當之處。
2. 醫療過失分析:患方應列舉醫療過程中的不當行為或過失,并分析其對患者造成的影響。這包括但不限于診斷錯誤、治療不當、手術失誤等方面。
3. 因果關系判定:患方應明確醫療過錯與患者人身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據支持。這需要依據醫學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進行判斷。
4. 賠償責任主張:患方應說明要求醫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理由和依據。這包括患者因醫療過錯所導致的醫療費用、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等方面的損失。
5. 法律適用與責任承擔:患方應指出在本案中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據,并闡述醫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這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進行判斷。
在陳述意見時,患方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客觀公正:陳述意見應客觀公正,避免主觀臆斷和偏見。患方應基于事實和醫學科學原理進行陳述。
2. 邏輯清晰:陳述意見應邏輯清晰,條理分明。患方應按照診療過程、醫療過失分析、因果關系判定、賠償責任主張等順序進行陳述。
3. 證據充分:陳述意見應提供充分的證據支持。患方應提供相關病歷資料、證人證言、鑒定結論等證據,以證明醫療過錯及因果關系的存在。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醫療糾紛工作點評意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醫療糾紛工作點評意見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