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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糾紛案件再審流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糾紛案件再審流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流程如下:
提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
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查,可以召開聽證程序,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
人民法院就是否對案件進行再審做出裁定。
做出再審裁定后,依法對案件進行再審。
申請再審流程
1、對已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再審應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2、對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請再審的,應向二審人民法院提出。
案件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再審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再審的具體請求和依據的事實與理由,并應按照原審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再審申請書副本;
2、原
一、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經過人民法院復查或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書或裁定書;
3、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請再審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有證據線索。
可以申請再審的情況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一審,二審,再審分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一審要經過立案,后開庭審判,一審判決生效15日內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審判決生效后,兩年內,如果有新的事實證據推翻原判決,可以向原審法院或者上級法院提起申訴。雙方都是公民或者一方,人數眾多。既可以在原審法院提起申訴,也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申訴。
不同的再審啟動部門反映了當事人有不同的申訴救濟途徑,當事人不僅僅可以到中級人民法院反映訴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檢察院進行申訴。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一、再審立案后如何處理?
立案部門對再審案件形式審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況下,會將案件材料分到合議庭,對再審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查。再審案件審查階段屬于再審案件最難的階段,多數再審申請人體會深刻。
根據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再審案件的審查一般包括四種方式。
一是對再審申請書等材料的審查,如果再審事由成立的,應當經行裁定再審。
二是僅審查再審材料難以作出裁定的,要調閱原審卷宗進行審查,也就是向調閱一審、二審的案件材料,進行全面審查。該階段一般耗時比較長。
三是對于再審申請人以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和裁定申請再審的,要詢問案件的當事人。詢問一般在法庭進行,案件的當事人應該到場接受詢問,并且制作規范的詢問筆錄。
四是再審聽證,是一種新的方式,也是比較正式的一種審查方式。再審聽證是介于公開開庭和詢問之間的一種較正式的訴訟活動,特別是對于有新證據的再審案件,通過再審聽證的方式,有利于再審當事人很好的表達意見。
再審案件的處理需要法官進行公正、客觀、認真的審理。具體的處理流程如下:
1.對案件的稽核:法官需要對原先審理過的案件進行全面審查和分析,查找處理過程中的問題和漏洞。
2.重新審理、開庭:法官需要重新審理案件、開庭審理,并依據事實和證據進行判斷。
3.細心審查證據:法官需要細心審查證據,以確保證據的可信性和準確性,從而保證最終的判決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4.公開和透明:再審程序應該是透明和公開的,以保證公正和公平。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糾紛案件再審流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糾紛案件再審流程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