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多數民間借貸糾紛發生在熟人之間,比如同學、朋友、同事,甚至親戚之間。我們常常因為面子、熟人之間的好感等因素,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寫信。欠條和其他文件。
網友咨詢:
我借了現金,沒有欠條,可以追回嗎?
律師答復:
沒有欠條,如果有其他證據,仍然可以受到法律保護。如果有其他法律證據,在不超過訴訟時效的情況下可以追回款項。
收回貸款的具體方法包括:1、讓對方寫補充借條或還款計劃;2、記錄對方承認存在借貸合同關系的談話內容;3、尋找能夠證明借款合同關系存在等的證人;4、協商不成的,您可以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調取銀行匯款憑證并要求對方歸還款項。
律師補充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可視為成立:
(1)如果以現金支付,則借款人收到貸款時;
采用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等方式支付的,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匯票交付后,借款人依法取得匯票權利;
貸款人授權借款人控制特定資金賬戶的,借款人取得該賬戶的實際控制權;
貸款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貸款且實際履行完畢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貸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欠條、收據、欠條等債權證據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款與貸款之間存在法律關系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欠條、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未注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了基于事實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裁定駁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