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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經濟糾紛合同仲裁期限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經濟糾紛合同仲裁期限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民法總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時起算時效,這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的時間,可能比實際侵權的時間晚一些,但最長不能超過20年。
不論什么時候起訴,法院都不會因經過時效不予以立案。立案的條件是確定的,當事人雙方適格,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屬于所訴法院管轄。
訴訟時效只是一個抗辯的事由,對方主張了才起效。
法院不能主動釋明。也就是說,法院不能提醒被告,你可以主張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事由。只能看被告人的態度。如果被告不主張,問題不大。也就是說只要他愿意還款,什么時候都行,跟有沒有訴訟時效沒有多大關系。
隨著時間的推移,你的維權風險就加大。因為在民法慈母的世界里,她保護很傻很天真的孩子,但不保護太傻太天真的孩子。
也就是說,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主動積極地主張自己的權利才是正道。
正常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被告在哪,就上哪去告。被告經常居所地法院有管轄權,合同簽訂和履行地也有管轄權。最好在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這樣履行起來比較方便,但會增加你的維權成本。如果有相關證據,最好就近,這樣對你有好處,最主要的是可以中斷中止時效。
希望對您有幫助。
依民事經濟糾紛的性質決定起訴期限。具體列示如下,供參考:
不適用訴訟時效之請求權
根據《民法總則》第196條的規定,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規定的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以及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等,即屬于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除此之外,一律適用訴訟規定,即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外,訴訟時效為三年,如,就海上旅客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2年。
民事經濟糾紛是否有起訴期限?
就題主提出的問題談談個人看法。
1、起訴是否有期限。
這個問題牽扯到訴訟時效的問題。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是三年。超過了三年再起訴,法院仍會受理,但是如果被告以訴訟時效問題提出抗辯,法院有可能駁回起訴,或者判原告敗訴。當然了,一種特殊情況是,雖然過了訴訟時效,但是被告不到庭應訴,這種情況法院照例會缺席判,并且如果證據沒問題,很可能勝訴。
至于借款的訴訟時效,假定原來借條注明是2020年2月1日還款,那么從這個日期次日起計算三年為訴訟時效期間。當然了,如果債主一直在索要這筆借款,并且每次索要間隔時間不超過三年,訴訟時效一直向后延遲,到滿二十年為止。
就是說,不斷主張自己的權利,是延長訴訟時效、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方法。
有一點需要強調,即便是過了訴訟時效,被告不吱聲,法官也不會吱聲,如果被告不吱聲或干脆不到庭,法官卻以訴訟時效為由做出不利于原告的判決,是錯誤的。
2、到那個法院起訴。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與借款有關的訴訟,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基層法院都有管轄權,并且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這樣的話,在當地基層法院起訴,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3、證據問題
關于借款的證據,如果數額較小(例如幾千元),提供借條即可證明;如果款項較大(例如幾萬或十幾萬、幾十萬),除了借條,還應當提供款項支付到位的證據,例如打款憑條,轉賬記錄,銀行流水等,只要能證明這筆款付給對方了就可以。
你有權起訴,但要準備好證據,例如借條,轉賬憑證,電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等。總之能夠證明你借錢給她的證據,越多越好。
訴訟時效從你倆約定的還款日期開始計算為三年,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從你開始主張權利即開始管她要錢之時起計算。
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屬于合同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仲裁法是什么意思?
仲裁法是在仲裁當中。運用我們國家發布的仲裁法來進行衡量你的仲裁案件。按照仲裁法所規定的去審理你的仲裁案件。因為我們是一個法治的國家。所以我們必須守法懂法。做一個好的守法懂法的公民。
仲裁機構在辦案時也會按照仲裁法所規定的一切來處里,我們所有的案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經濟糾紛合同仲裁期限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經濟糾紛合同仲裁期限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