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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上海侵權糾紛律師詳情咨詢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上海侵權糾紛律師詳情咨詢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非常支持。很多消費者有類似體驗,感覺自己被拼多多欺騙,卻沒有試圖改變,放任荒唐的游戲繼續存在。
法治社會最需要的是堅持正義的有責任感的法律人。當民眾消費者無法行使自己法律權利的時候,做為法律人,更應該走在最前面,為正義而戰。
法治國家需要嚴密完整的法律體系,更需要用實踐行動保衛弱勢消費者權益、保證法律的正義得到伸張的法律人。
為這位上海律師點贊!
上海律師劉宇航參加了拼多多“砍價免費拿”活動,僅差“0.09%”就可免費拿。但邀請多名好友砍價,平臺仍顯示差“0.09%”。劉宇航認為,拼多多在提供網絡服務時,涉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使用虛假數據,隱瞞規則,已構成欺詐且嚴重影響社會風氣,便向法院起訴拼多多。
拼多多回應也很簡單,本期“砍價免費拿”活動真實,已送出709萬件。
這也算是拼多多的一個套路吧。拼多多通過“砍價免費拿”活動,讓用戶要求其他朋友砍價,從而開拓用戶數量。我是沒有參加過這個活動的。但這位律師起訴,也是認為這個邀請好友砍價的活動規則不透明。規則不透明,那就容易被修改,甚至被操縱。消費者可能邀請20個人砍價就能成功,可能邀請100個人砍價都沒有成功。我相信不僅這位律師有疑問,其他消費者或參加過砍價活動的消費者也存有疑慮。現在消費者起訴,拼多多不妨公布活動規則,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也能保證活動的公平公正公開。
拼多多被告了,原告是一名上海律師。 公開資料顯示,年僅27歲的劉宇航律師,在月初接觸到拼多多「砍價」活動,屢試屢敗后,發現其中不合理宣傳,提起訴訟。 三月最后一天,他順利拿到長寧區法院的回執,新聞評論區寫到:終于有人站出來反制拼多多了。
告拼多多這件事情,在網絡上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很容易找到各種控訴拼多多的案例,比如「砍單」。 每年的促銷節日,拼多多上的低價蘋果手機都遭到哄搶,有的人手機殼都買好了,發現訂單被「砍」,拼多多認定客戶為「黃牛」,交易直接取消。 這種出其不意全靠演技的經營方式,竟然被廣泛接受,網上還有各種「養號指南」「如何防止被拼多多砍單」層出不窮。 該現象比90年代國營餐館門口張貼的「本店承諾絕不毆打顧客」更加匪夷所思,「養號指南」簡直就是民間自發組織的「良民證」體系。 當然,凡事總有例外,我們這兒的「慣例以外」,大多出自法學院。 2019年雙十一的「砍單」受害者群體中,包括了一名在讀法碩生,事情的畫風就開始出現了變化。
這位如今已經在某律所執業的王宇浩同學,被客服拒絕后果斷起訴,并且在網上分享了全部流程。 對于套路不少的拼多多來說,把生意做到學法律的人頭上,基本就離法務部門要安排人手出庭不遠了。
拼多多作為大公司中的后起之秀,跟法律人的交鋒也來得比較晚,要知道在它之前,體制內的鐵道部,外企入駐的迪士尼樂園,都已經走過這一遭。
早在2005年前后,以公益訴訟聞名的郝勁松,就針對火車上用餐不開發票和春節期間票價上漲的問題,把鐵道部告上法庭,并發表了致劉志軍的公開信。
這兩場官司,終結了鐵道部的不開票和亂漲價機制,給后來坐火車出行的乘客,帶來了不小的便利。
近一點的例子在2019年,一名華東政法大學的大三學生,不滿迪士尼樂園的翻包舉措,把對方告上法庭,此案經調解,原告得到了對方50元賠償,那是她被沒收零食的總價。
作為律師同行,我表示十分支持,也很佩服這個律師的較真和勇敢。如果起訴能夠引起社會的討論和重視,促進平臺調整相關規則,吸引用戶回流、惠及消費者,那么對于平臺和消費者都是雙贏的,這個起訴的意義也就體現出來了。
有時候,一個規則、一條法律的改變,就是靠某些人的較真推進的,很高興看到這次的發起人是位律師。看到有些網友調侃,需要湊齊100個律師才夠起訴,那么我也可以加入[捂臉]。
我認真寫,您慢慢看,覺得不錯點個贊!
隨著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增強,企業在自身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也越來越重視。現在知識產權侵權的形式也多種多樣,有的時候企業也會在“無意”中就觸犯了對知識產權侵權。比如,字體侵權、圖片侵權等。因為新媒體運營人員的疏忽,很容易就侵權了別人的知識產權。
那么,對于知識產權侵權而收到法院的傳票,企業該如何應對?
第一,與發出傳票的法院聯系,確認知識產權侵權的具體案由。
因為,國內企業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還是比較薄弱的,不知道自己的在哪些方面侵權了。所以,積極和法院進行聯系,拿到原告的訴訟請求和相關證據。這樣有利于企業第一時間進行排查,在業務或者工作中的哪一環節觸犯了對方的權利。
第二,積極應訴。
在排查相關工作落實之后,就要根據原告的訴求和相關證據積極應對,準備訴訟。如果公司內部沒有專業的法務或者知識產權團隊,可以向相關律所和知識產權機構進行咨詢或者委托案件。因為很多成熟的知識產權機構,都是有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團隊。他們在知識產權這塊的業務更加熟練和精通。通過他們的建議,公司可以采取相應的對策。
第三,停止侵權,等待訴訟結果。
在進行這些工作的同時,如果確有侵權行為,應該主動停止相關的侵權行為,并且做出一定的消除侵權的行為。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持久的、漫長的工作,企業除了要建立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外,還要應對侵權與反侵權的相關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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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立即與法院聯系,取得原告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積極與 法院溝通,積極應訴。視情況委托律師介入。一般情況下,不建議獨自處理。專業的事還是需要專業的人來做。
如有法律問題可關注頭條號:上海離婚房產律師,私信免費咨詢。黃勁夫律師回答,供參考。
律師語:兩種途徑。一是向繼承人索賠,一是向滴滴公司索賠。但后者明顯比前者靠譜。
一、向繼承人索賠。
首先明確一點,劉振華的家屬不直接承擔賠償責任。若他們繼承劉振華的遺產,在繼承的遺產份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若他們放棄繼承或根本無遺產繼承,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簡而言之,真正承擔責任的是遺產繼承人,而非家屬;而繼承人承擔責任以繼承的財產為限。但胡美美律師不建議受害者家屬采取該途徑,理由如下:
1、繼承人賠償責任以其實際分得的財產為限,以劉振華的經濟狀況,其未必有財產可供繼承。
2、故意殺人罪在民事方面的賠償僅限于喪葬費,以及必要親屬處理喪事所產生的交通費、誤工費等,不賠死亡賠償金。所以,整個加起來不足五萬元。賠償額太低。
二、向滴滴公司主張違約責任。
雖然在通過滴滴打車過程中,滴滴公司僅僅只是第三方平臺,提供的是信息輸出、匹配等居間服務,不是實際承租人。但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所以,遇難空姐與滴滴公司之間法定的客運合同關系,滴滴公司應當無條件保障遇難空姐的安全,無論其是否有過錯,只要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傷亡事故,其就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而該賠償責任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處理喪事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總金額可能會在60到100萬之間。
綜上,胡美美強烈建議空姐家屬向滴滴公司索賠。
這個案件,受害者家屬可以要求賠償,第一是兇手財產,第二是滴滴公司,第三是其他侵犯名譽權和隱私權的媒體或自媒體。
滴滴司機劉振華殺死空姐,這是一個強奸殺人的惡性刑事案件,從法律上講,這個司機會被處以死刑,罪名可能是強奸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但是因為犯罪嫌疑人已經自殺身亡,人死,法律就無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所為人死罪銷,沒有接受法律的審判,沒有聽到正義的槍聲,這個案件稍有些遺憾,便宜這個兇手了。
但以上僅限于對刑事案件的處理,而這個案件還涉及到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主要分為兩種情況:第一是犯罪嫌疑人有財產的,從財產中賠償,如果繼承人繼承了財產,繼承人要履行賠償的責任,比如兇手的父母,第二是犯罪嫌疑人沒有財產,孤家寡人一個,那么這種情況就沒辦法了,無法履行賠償,需要注意一點,兇手的家屬,沒有替兇手用自己的財產賠償的義務。自愿補償的除外。
對于兇手的這些財產賠償,可以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滴滴公司因為管理問題,也要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解決的方式主要有兩個,第一就是協商解決,滴滴目前的態度比較積極,受害者家屬可委托律師,進行協商,這樣問題,最好請那些自愿幫忙的律師,但要找靠譜律師,拒絕死磕律師,主要是防止賠償有一大部分被當成律師費。第二就是訴訟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等法院判決,根據生活經驗,協商可以多要到一些賠償費。按我的想法,滴滴賠償應該在100萬左右,家屬也不要獅子大張口。
第三很多媒體自媒體,吃人血饅頭,這個可以追究侵權責任,可到法院起訴,最好建議委托律師去做,比如某更自媒體,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有截圖有真相,有處罰做旁證,所以官司很簡單,但是這個不會賠償太多錢,三萬元都頂天了。是否要起訴,家屬可以權衡利弊。
人死債未必消,支持受害者的家屬維權,而且要多方位和多角度維權!
首先,向劉振華的家屬維權!
雖然在法律上一般是一人做事一人當,受害者的家屬只能追究劉振華的責任,要求他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也不盡然,現在由于劉振華已經死亡,受害者的家屬不能再向他索賠,在此情況下,如果劉振華的家屬繼承了劉振華的財產,那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劉振華的家屬需要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對受害者的家屬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從這個角度而言,受害者的家屬還是可以向劉振華的家屬維權的。
其次,向滴滴平臺維權
在這個事件里,滴滴毫無疑問是要承擔責任的,而且這個責任,不僅是人道主義的責任,更是法律上的責任!滴滴作為平臺提供順風車服務,沒有嚴格審核順風車司機提交的資料,沒有完善乘客救助機制,導致使用該平臺的乘客發生傷亡,具有明顯的過錯,因此在本案中滴滴是需要對受害者的死亡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賠償受害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
還有,向二更維權!
二更這次發布的這篇文章,采用了粗俗不堪的話語,描述了未經核實的情況,極大地侮辱了受害者,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已經嚴重侵犯了受害者的名譽,給她的家人造成更大的受害,因此受害者的家完全可以起訴二更,要求其公開賠禮道歉!
兩個都死了!有什么關鍵證據證明司機殺人?另外司機是不是溺死?有沒有其它傷? 在土坡到底有沒有復原現場?腳印和打斗痕跡有沒有?另外去土坡前在小李莊停7分鐘到底是什么情況? 這么多疑點請一一公開證據!嫌疑人也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力,現在一邊倒不看證據就定罪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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