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矛盾糾紛類別分析報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矛盾糾紛類別分析報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我國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可以分為:訴訟和非訴訟。
一、訴訟方式即法院判決;
二、非訴訟方式包括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當事人和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信訪等。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與傳統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較而言的。簡單地說,就是由于當前矛盾糾紛主體的多元化、類型的多元化、訴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糾紛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徑等也應多元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指在一個社會中,訴訟和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點,結成一種互補的、滿足社會主體多樣需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的運作調整系統。
街道矛盾糾紛研判會議記錄模板如下:
會議記錄
王明口鎮2014年3月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議記錄
時間:2014年3月25日
地點:王明口鎮政府會議室 主
持人:田松慶
參加人:全鎮各村調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員和綜治辦主任等
內容:
一、 本月矛盾糾紛排查具體件數 本月全鎮共排查2件。具體包括李莊村樹段糾紛1件,王老莊村鄰里糾紛1件,均已成功調處。
二、 歸口承辦單位及責任人 這2件糾紛由鎮調委會調處1件,王老莊村調解員調處1件。 三、 調處結果 2起矛盾糾紛至本月29日已調處終結.現均已登記歸檔以備查。
經濟社會正處于轉型變革時期,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社會利益格局不斷調整,社會矛盾糾紛多發高發,且呈現出糾紛主體多元化、利益訴求復雜化、糾紛類型多樣化等特點,需要加強和完善各種解決糾紛的方式。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其他非訴訟方式在調停主體、化解手段、化解形式上各具特色,對于解決不同類型的矛盾糾紛發揮不同的作用。
答:矛盾調解中心是個民事糾紛處理的機構,他不是國家的權力機構,屬于民間的,只是處理民間事物糾紛的,如民間發生了民事糾紛的沒有到法院起訴,可以在矛盾調解中心進行調解,能解決了問題就不必打官司,省時省力的,但這個只是民事糾紛才能用
社會矛盾調解中心是由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辦組織協調,以司法為民為依托、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合力解決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機制,是黨委政府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解決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一個有效抓手。其職能主要是協調有關部門,發揮合力優勢,齊抓共管,走橫向聯合、優勢互補之路,增強調解工作的實效。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矛盾糾紛類別分析報告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矛盾糾紛類別分析報告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