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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所法律咨詢
離婚后的分割和所有權是個大問題。很多夫妻都會因為不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程序而產生糾紛,而房產的歸屬又是一件麻煩的事情。這時,人們就會遇到“離婚后財產分割的房子”這個詞。那么,什么是離婚后財產分割的房子呢?離婚后房屋交易的程序是怎樣的?
什么是離婚協議書?
1、離婚后什么是房子?
離婚后財產分割有兩層含義:
1、指離婚時婚姻存續期間房屋的分割。
2.指離婚財產分割時,婚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歸屬的房屋。
離婚財產分割是離婚后夫妻雙方將個人擁有的房屋份額轉讓給對方的登記手續。目前,雙方均免征交易稅。
如果分割的房屋有抵押,抵押權人即貸款銀行需要辦理房產登記或結清貸款。此外,各銀行對于離婚及財產分割的處理方式也不同。一般來說,客戶除了去銀行簽署相關文件外,一般還需要提供相應的擔保。
2、離婚登記及財產分割所需資料
1、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協議或者離婚證明;
2、房產證(有的話包括共有權證);
3、申請人身份證明;
4、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5.授權書。
產量分析的基本步驟:
1、去公證處辦理財產分割公證(注:如有離婚判決,則無需辦理公證);
2、前往交易中心辦理轉賬;
3、到房管局申請契稅免稅;
4、辦理財產分割登記手續并繳納登記費;
5.獲取證據。
3.離婚時財產分配的提示
1.夫妻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民事判決書或者民事調解書應當準確、詳細地記載房屋所在地、房產證號碼、財產權屬等信息。
2、協議離婚的,由原配偶雙方同時提出申請。如果法院或者調解決定離婚,取得財產權的一方可以單方申請。
3、離婚后,如果出現財產分割等問題,應及時進行離婚及財產分割登記,明確財產權歸屬,避免時間過長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房屋無論是個人所有還是共同所有,都必須進行登記。登記后,房屋產權根據申請歸個人單獨所有或雙方共同所有。產權證書的附件中也會注明,明確產權。
5、離婚時,雙方同意分割一方婚前財產的,可以按照雙方協議辦理離婚財產分割登記。如果離婚時沒有協議,婚前的個人財產仍被視為個人所有。
離婚、財產分割如何處理,涉及哪些稅務問題?
1、到公證處辦理財產結算公證。2、前往交易中心進行轉賬。3、到房管局申請免征契稅。4、辦理財產分割登記手續。5、領取證書(證書繳納印花稅5元)。(一)關于營業稅問題,個人無償贈與房地產、土地使用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第(一)項:離婚財產分割;(二)關于契稅問題。
男人和女人結婚后,難免會因為各種原因而離婚。男女一旦離婚,可能會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具體來說,如果男女離婚,離婚及財產分割該如何處理?離婚和財產分割涉及哪些費用和稅收?365律師小編來給你答案。
1、離婚及財產分割所需材料
申請離婚及財產分割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離婚判決書(須有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下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的,須有民事調解書或有效文件)或離婚協議書(須經公證員公證)區級以上機關,沒有公證的,需夫妻雙方親自到現場辦理財產分割登記)或離婚證明(背面需注明財產分配情況);
2、房產證(如有共有權證,需攜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不動產登記申請表;授權書。
離婚時通過財產分割來分割房屋產權,是對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處分。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轉讓的,免征個人所得稅。離婚分居房屋轉讓所得,扣除相應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按規定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相應房產的原值是房屋的初始購買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人在房屋中的所有權份額。
2、辦理離婚、財產分割、財產過戶等手續
對于因離婚而轉移財產權的夫妻來說,這是財產共同所有權的變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離婚協議書免征交易稅費。辦理離婚財產權轉移的程序是:
1、去公證處辦理遺產公證(費用約為500-800元)(注:如果有離婚判決書,這一步可以跳過,即不需要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重提流程(一般當天即可發出);
3、到房管局申請契稅免稅(約10個工作日);
4、辦理財產分割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并繳納登記費50元;
5、取證(證書、執照繳納印花稅5元)
3.離婚后產權變更時的涉稅問題
離婚財產分割涉及的涉稅問題主要涉及房屋產權變更。根據法律規定,婚后的財產(房屋)無論財產所有人(一方)是誰,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財產時可能存在三種情況:一是一方放棄全部財產,另一方擁有;二是一方放棄全部財產,另一方擁有;其次,雙方各占一部分。第三,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額進行補償。離婚后房屋原產權人為持有人的,無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離婚后原產權人不再是持有人,則需要變更產權。此次變更主要涉及以下稅種的免稅定義。
(一)關于營業稅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號(財稅[2009]111號)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房地產、土地使用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稅:營業稅:(一)項目:離婚財產分割;第(2)項: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的免費禮物。如果一方將全部財產交給另一方,則屬于對配偶的免費贈與;如果雙方各擁有一份,屬于離婚財產分割,暫免征營業稅。離婚財產分割時,一方所有并由另一方補償的財產也應暫免征收營業稅。
(二)關于契稅問題,在辦理離婚分割財產的產權時,可按照《國家稅務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391號)的規定確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于夫妻雙方財產的分割以及將原有共同房屋產權歸一方所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權的變更。現行契稅政策下征稅的對象是房產共有權而非轉讓房屋產權,因此,離婚后原共有房產權人不需繳納契稅。也就是說。無論分割后各方是否擁有產權,也無論是否屬于一方,或者一方放棄或一方獲得補償,產權變更時均不征收契稅。
(三)關于個人所得稅問題,國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號(財稅[2009]78號)規定,房屋產權無償贈與的,雙方免征個人所得稅。以下情況。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房屋產權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予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對于離婚財產的分割,如果一方放棄了配偶另一方擁有的財產,則屬于將該財產權無償贈予配偶,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各擁有部分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號(國稅發[2009]121號)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通過離婚、財產分割方式分割房屋產權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因離婚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如果一方擁有房屋,另一方獲得補償,被補償方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們看國稅發[2009]121號文第四條第(二)款:“個人轉讓離婚分居房屋取得的收入,扣除相應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計算其余額。”按規定稅率繳納所得稅;對應的房產原值是初次購買房屋原值及相關稅費乘以轉讓人在房屋所有權中所占的份額之和。根據該文件分析,個人所得稅須繳納支付因離婚而產生的房屋轉讓所得的收入。那么,當一方擁有房屋,另一方收到對方補償時,是否必須向被補償方征收個人所得稅呢?筆者認為,這個環節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理由是:這部分財產原本屬于個人所有,并非轉讓。它只能通過清算來擁有。另外,如果離婚前房屋產權人為男方,離婚后歸男方所有,且女方得到補償,則無需改名。不涉及個人所得稅。相反,如果離婚前房子的產權人是男方,離婚后房子歸女方所有,那么男方在獲得補償時就需要更改姓名。如果更名時還要征收個人所得稅,那就不公平了。因此,只有當個人將離婚遺產轉讓給第三方(非夫妻)時,才涉及個人所得稅。此外,國稅發[2009]121號文第四條第(三)項還規定:“個人因轉讓離婚房屋取得的收入是家庭唯一使用房屋五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免征個人所得稅。”所得稅。”
從上述介紹可以看出,男女辦理離婚及財產分割時,應攜帶離婚判決書、房產證、身份證件等材料。實踐中,辦理離婚及財產分割涉及專業法律問題。因此,建議人們在辦理離婚及財產分割時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