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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尋找法律網
酒后駕車的行為有很多,因為酒精麻痹下缺乏清晰的認知,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醉酒駕駛是比醉酒駕駛更危險的行為。我國對于酒后駕駛也有明確的規定,那么酒后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呢?
處理醉酒駕駛交通事故的第一步是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駕駛員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至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二次事故。醉酒駕駛還將導致駕駛人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醉酒駕駛引發交通事故的處理如下:
1、發生交通事故時,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下描述事故細節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公安機關將對車輛、物品的損失進行鑒定。
4、人員受傷、致殘的,公安機關應當指定車輛所有人或者事故主要責任人預付受傷人員的醫療費用,并出具傷情鑒定證明和初步醫療費用評估表。
5、公安機關對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并確定責任。不服的,請在15日內向上級機關事故辦(室)申請重新認證。
六、事故當事人雙方應當各派一名至兩名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公室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自認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攜帶各類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八、受傷的,調解自治療結束或確定傷殘之日起開始,期限為三十日。攜帶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估證明等。如果是嚴重殘疾,還應攜帶家屬證明和派出所出具的家屬贍養文件。
9.如果發生死亡,調解將從確定葬禮安排之日起開始,持續30天。家屬需攜帶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贍養信息、家屬等證明文件。家屬因故無法參加調解而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須提供代理人的委托證明。
10、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結案。并出具調解函、執行期限等文件。
十一、調解期限屆滿,二次調解仍不能達成協議,或者調解協議生效后拒不履行的,公安機關將終止調解。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根據刑事案件取證標準,涉嫌醉酒駕駛的駕駛員必須采血取證。酒后駕車檢查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只是交警早期判斷醉酒駕駛的一種方法。通過對比嫌疑人體內的酒精含量,即可得出具體的鑒定結論。
2、是否醉酒的標準。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
3、吹氣測試不納入醉酒駕駛認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根據駕駛員醉酒駕駛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駕駛員需要承擔主責、對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如果肇事司機不是醉酒駕駛,則可能不承擔責任。
醉駕交通事故怎么處理的相關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發生人員死亡、受傷、財產損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1、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2、駕駛人涉嫌飲酒、服用國家規定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的;
3、駕駛人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涉嫌嚴重超過額定載客人數或者嚴重超過規定速度的;
4、機動車無牌照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牌照的;
5、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
6、一方離開現場;
7、有證據表明事故是一方故意造成的。
綜上所述,處理醉酒駕駛交通事故的第一步是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駕駛員必須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至路外安全地點。確保安全。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醉酒駕駛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