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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物業糾紛可以當庭宣判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物業糾紛可以當庭宣判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被告了,就應當積極應訴。
收到傳票后,同時收到的還應當有原告起訴狀副本。
拿到這些東西后,仔細研究他的訴訟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合理,計算是否爭取,是否有合適的證據證明,然后根據這些情況制定相應的策略。
1、如果對方起訴合乎法律規定,事實存在、證據確實充分,計算準確,那么看來是輸定了,這樣的話干脆和對方談談,把錢付了,對方撤訴,這樣可以減少一部分訴訟費。
2、如果對方起訴基本基本有法律依據,但是要求的數字有問題,也可以和對方談談,對方如果愿意談就實事求是地解決,如果不愿意談,那么干脆積極應訴,在法庭上把你的理由和法律依據擺出來,爭取被法官采納。
3、如果對方純屬無中生有(可能性不大),無法律依據,或者事實存在但是沒有證據,爭取在法庭上駁倒對方,那就贏了,但是不建議不理睬、不到庭的做法,否則法庭缺席判決會產生對你不利的法律后果。
您好:您先應訴。到法院以后,告訴法官您想看看您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因為您的那份丟失了。所以,想看看,希望物業公司能夠提供。因為您現在已經是成年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代表您,這包括您的父母及妻兒。我相信物業公司是拿不出來的,他們最多能拿出來的物業管理合同是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的,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您可以起訴業主委員會,因為他們沒有代表您的權利,再就是您沒有物業管理合同,所以,不知道物業管理合同上的相關內容。
這個程序是這樣的:
在你收到法院傳票的同時,還會附有原告起訴你的起訴書和原告附加的證據。
如果你覺得有理由,就準備應訴。
民事訴訟的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
在傳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你的答辯狀和你的證據。
在答辯狀里,要說明你反駁原告所依據的法律和支持這些法律的證據。
然后,在法庭通知的時間內出庭。
比如起訴你不交物業費。你就要說明你根據哪條法律或者合同的約定,不交物業費,有哪些事實證明你的主張。
很多糊涂蛋不知道法律。上了法庭說,我以為應該怎么樣怎么樣,物業公司的表現我不滿意,或者服務不達標,所以我不交物業費。
這樣的說法肯定不行。
【我是土木工程研究生建聞君】業主被小區物業公司起訴,很大可能是拖欠物業費,但是無風不起浪,無緣無故不交物業費的業主還是少數。但不論什么原因,這個官司都不能打,毫無疑問肯定是業主方敗訴。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需要這么做:
私下和物業公司協商,補交物業費,先讓物業公司撤訴。
不論是物業公司做的有問題,還是自己資金不足,都不能成為不交物業費的理由。物業公司向法院起訴,肯定是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按照以往的案例,如果在法庭上敗訴,業主不僅要補齊物業費,還要承擔物業的損失,比如這幾年的利息什么的,多多少少都是錢。
所以,硬碰硬肯定是吃虧的,不如乖乖的找物業公司協商,然后把欠款補齊,希望物業公司撤訴。打官司也挺麻煩的,物業公司應該也會同意撤訴的吧,這樣業主只要把物業費補齊就行,也會省一部分錢。
業主無緣無故不交物業費的很少,一般是物業亂收費、不作為,我們也要積極的維權。
拖欠物業費是業主的錯,在補齊物業費之后,如果物業公司有做的不好的地方,我們也可以起訴物業公司啊,這不物業公司就是這樣做的。
前兩天聽朋友說,他們小區的物業公司因為亂收費,還總不做什么事,被小區業主集體趕了出去。但是他們還賴著不走,甚至脅迫帶頭的業主,可以說無法無天。最后業主們迫不得已起訴維權,并且換了新的物業公司。
就是應該這樣,碰到不好的物業公司,業主有權利把他們趕出去,然后選擇新的物業公司入駐。其實這件事的難點在于廣大業主都同意,很多業主都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都懶得管,哪怕多交點錢,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過去了。
結語:如果是因為業主沒有交物業費,先去和物業公司協商,讓他們撤訴,和他們打官司真的不占優勢。然后找出物業公司不合理的地方,要求他們改進,甚至將黑物業趕出小區。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你覺得業主被物業公司起訴了應該怎么做呢?趕快留言說出自己的看法吧!
【我是土木工程碩士建聞君,喜歡的話就關注一下吧!本文為作者原創,在今日頭條首發,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物業糾紛可以當庭宣判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物業糾紛可以當庭宣判嗎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