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民事賠償糾紛有哪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民事賠償糾紛有哪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讓對方起訴是對的,始終堅持按照法律規定賠償就完了;對方多花的醫療費,你們可以申請法院重新鑒定,把和事故無關的費用剔除就好了;其他的,如果他們要求太高,你們別理他們就完了。他們要是敢動粗直接報警,他們又不敢怎么樣;
二、至于敲詐行為,你得有證據證明對方敲詐你們。錄個音啊,或者找個證人之類的。
三、中途給的一萬元有收條的話,到法院最后判決是可以扣除的。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并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后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并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4、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上述四種處理民事侵權行為的方式中,仲裁和訴訟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協商、調解則不具有,因而當事人對協商和調解達成的協議可以反悔。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侵權人侵害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給權利人造成損失,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承擔上述方式中的責任,造成了精神損害,也應當進行精神賠償。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民事賠償糾紛有哪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民事賠償糾紛有哪些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