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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二級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定罪判刑。輕傷是指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一定程度的損傷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不構成嚴重傷害,不屬于輕傷。定罪量刑期限一般為1年-3年。4名女傷者中,2人為二級輕傷,2人為輕傷,目前情況良好,公眾的擔憂已得到緩解。司法鑒定科學研究所出具的權威鑒定意見也更有說服力。但一提起這件事,我就感覺麻木了。最近流行一句話:當我嘗試共情時,感受到的是令人窒息的絕望?!八茸砹恕北挥米髯鰤氖碌慕杩??!八茸砹恕笔侨藗冇脕斫忉尀槭裁床缓玫氖虑榘l生在她身上的短語。但這確實是錯誤的。在絕對的暴力面前,與行為與否無關。事情一直發酵到今天,這一拳打到了我們所有人。她對我們來說是不幸的,而我們對她來說是幸運的。如果今天袖手旁觀,明天就有災難降臨,沒有人會為你搖旗吶喊。如果我們今天不為他們抱怨,明天誰會為我們抱怨?看完官方的報道,肇事者確實令人震驚。他犯下的罪行無數,慣犯至今如此囂張,罪有應得。非法拘禁、網絡賭博、故意傷害、盜竊、非法洗錢、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公安部門也正在調查其是否涉黑涉惡。即使不是,你能想象上面提到的罪行嗎?幾罪加在一起的懲罰,夠他們喝一壺的了!但仔細想想,這些肇事者為何如此囂張?誰給了這些人權利?為什么他們沒有絲毫的恐懼呢?他們殘忍毆打婦女,案發后輕松逃脫。事發十多個小時后,他們抵達江蘇省。他們知道毆打他們后要逮捕他們嗎?你知道這是一個大錯誤嗎?如果你知道的話,你還不會投降嗎?如果有人幫忙,那是誰?他們無法理解,公眾心里也無法接受。國家政府部門在報告最后表示:已對警力出動遲緩、執法不規范、嚴重違紀違法等問題展開深入調查。目前,涉案警員已接受紀律檢查和監察調查。唐山市路北分局副局長被免職,路北分局局長接受審查。我們希望暴力肇事者能夠得到迅速、嚴厲的處理,希望人民能夠取得可持續、負擔得起和明確的結果。讓生活恢復平靜,讓人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