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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勞務糾紛原因分析怎么寫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勞務糾紛原因分析怎么寫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開發商把勞動工程款交到銀行才能開工。每月有銀行打卡到農民工工資卡上。勞動局監督完成。年年說不能拖欠農民工工資可還是沒有具體實行還是有很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關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任重道遠啊!!!!需要社會鎮府,有關部門,媒體全面監督,徹底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公司開發商直接取消承建資格并且重罰。能讓所有農民工每月按時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錢。
建筑工地拖欠農民工薪資問題還是比較普遍的,拖欠農民工薪資的行為確實比較可惡。農民工靠著體力賺的辛苦錢確實不易,風吹雨淋,嚴寒酷暑,汗流浹背的工作,就是為了生活變的更好一點。
首先得分析一下為什么建筑工地總是出現拖欠農民工薪資的問題,其實主要原因在于根源,目前建筑行業主要指的是房地產開發。現在大多數房地產開發公司都是先啟動項目,后續資金根本沒有著落,主要是靠著房子銷售來源資金。房屋銷售行業又不是很穩定,很容易造成房子建好,卻沒有賣出去多少。這樣就導致了資金鏈的斷裂,繼而形成層層拖欠工程款。最后就苦了農民工。
要想從根本解決這個問題,主要是管控和規范房地產開發公司,全部建造資金到位才能動工,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遏制拖欠工程款的問題。
怎么評價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根源在哪里?怎么根除?
雖然說從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起,就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發生,特別是一些建設工程,包工頭為了拿工程項目,拼命壓低工程造價,且自身資金實力不足。一旦銀行融資不太順暢,就會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同時,一些小的加工企業,如服裝、輕工等,也會因為委托加工企業付款不及時,而出現資金鏈最終版、最終拖欠農民工工資。
真正進入大量拖欠階段,是城市建設快速推進、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時期。起初,由于銀行信貸投放很寬松、融資也非常方便,因此,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還不算嚴重。隨著信貸政策調整,特別是對融資平臺和開發企業收緊了政策以后,拖欠現象也就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越來量越大了。可以這樣說,絕大多數城市都出現過城市建設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也正是因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比較嚴重,引發了許多社會矛盾,因此,從中央到地方都明確要求,必須確保農民工工資按照發放。尤其在春節期間,決不允許拖欠。否則,追究責任。所以,近年來,城市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已經有了明顯好轉,但是,企業拖欠問題似乎還沒有得到有效改變,一些企業仍然大量拖欠農民工工資。所以,清欠工作仍然不能放松,要繼續加大力度,確保不拖欠農民工工資。
也就是說,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要落實地方責任,與地方政績掛起鉤來,凡出現問題的,考核不合格;另一方面,要減少政績工程建設,要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只有這樣,才能根除。
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曾幾度呈愈演愈烈,極端討薪爆料不斷,嚴重影響社會和諧與穩定發展。
其根源在于工程上是層層分包方式。一個工程轉手倒包最少3次,甚至6次,工程款下撥一點到農民工手中就沒有幾個銅字了。一旦資金鏈缺了,受害最深的還是農民工。
建立健全機制,嚴懲嚴管,追究刑事責任,方能根除。取消層層分包,嚴格資質與實力管理。對于拖欠,發現一處,取消其資質,欠一罰三,刑法伺候。看誰還敢拖欠?
還望全社會關注農民工,尊重農民工,別再讓拖欠上演,別再讓農民工流汗流血又流淚。
國家應堅決取締勞務派遣公司,專坑勞務工人,說是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但還是從工資中扣除,典型的剝削和吸血公司,從少的可憐的勞務報酬中還要剝去所畏管理費,真是吃人肉都不吐骨頭的勞務派遣公司!!!
勞務派遣公司、就是國企里需要用工人、有些領導人就把招工入用人的事情交給了親屬、所以、想進企業、必須從勞務派遣公司里招工、..
沒有關系的勞動者只能認同、后來就開始廣泛、是否企業招工、都是經過勞務派遣公司!
勞務派遣公司先收取你的管你費、還能把各大企業的用工都能攏過來、從來不講福利待遇、就講干一天工資是多少、別講什么工作八小時、什么節、假、曰!
沒白天、 沒黑夜的工作、干活、 勞動者就是干活、賣苦力、吃飯、養家....
勞務派遣其實是我們市場經濟發展中,對勞動力市場的有效補充,有利于搞活市場經濟,滿足就業人員的工作需求,減少企業的用工管理人力成本。
勞務派遣是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從人力資源公司租賃或通過人力資源公司選聘所需人才,并通過人力資源公司為派遣人員辦理勞動合同管理、發放薪酬、辦理社會保險、保管檔案、員工溝通,以及勞務糾紛處理等全方位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在1995年《勞動法》實施之前,我國勞動力市場主要是以“正式工”、“臨時工”為用工模式。《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出現了新的‘正式員工’、‘被派遣勞動者’二元用工體制。在用工單位中,被派遣勞動者承擔第一線工作,為企業發展做出最直接貢獻,卻成為‘二等’員工群體。
勞務派遣被濫用,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與勞務公司簽訂派遣合同轉為勞務派遣工,再派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上去。
勞務派遣已經成為部分用人單位規避《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責任的一種途徑。其實勞務派遣從頂層設計是沒有毛病的,但是被下面的“外嘴和尚”念外了“經”,原本只是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崗位,全被泛化處理,國務院有關規定勞務派遣工10%的比例,也幾乎沒能有效落實。
所以,現在勞務派遣出現的一些問題,其實不在勞務派遣本身,而在下面的企業單位沒有嚴格執行相關的條款規定,勞務派遣公司在管理中的一些違規行為,從而導致勞務派遣工對這種用工制度,產生一種錯誤的理解。
因此,現在勞務派遣己經淪為用工單位規避相關責任的手段,派遣公司壓榨勞動人員的工具,而且還越來越突出。為此,希望有關部門加大對勞務派遣的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才能真正改變勞動者對它的看法與態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務糾紛原因分析怎么寫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勞務糾紛原因分析怎么寫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