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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加上自己的名字可以嗎?
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加上自己的名字是可以的,但這需要雙方協商同意。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結婚后你們需要一起償還貸款。需要考慮到這一點。您必須提前仔細考慮以保護自己。權益。法律上沒有強制性規定,需要雙方或兩個家庭之間進行溝通。
2、產權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
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向銀行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一方名下。根據婚后償還貸款的方式,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
這種情況,一般是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該房產的產權屬于產權登記方,未償還的貸款是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金額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按照照顧子女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向對方補償離婚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女方。
2、首付人以個人財產償還貸款
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無論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共同財產制還是約定財產制,法律規定或者約定的個人財產都屬于個人支配范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首付人用它來償還貸款,那么房子的產權當然就屬于首付人。
3、夫妻雙方實行夫妻共同財產制度,首付人用個人工資償還貸款。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沒有協議的,實行夫妻財產制。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首付人用自己的工資償還貸款,但效果仍然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產權解釋如上所述。
4、夫妻實行分開財產制度,首付人用個人工資償還貸款。
夫妻可以協議實行各自財產制度。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首付人用個人工資償還貸款,那么房屋的產權當然就屬于首付人個人。
如果男方婚前付了首付買房,婚后還需要償還貸款。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就證明該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需要共同履行還貸義務。如果離婚時雙方的貸款尚未償還,雙方仍需共同償還。至于其他財產分割問題,需要雙方具體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