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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別人借錢沒有風險。最大的風險是它們突然消失或被忽視。有些債務人遇到過借款人故意不接電話、失蹤的情況。遇到這樣的事情債務人該怎么辦?
1、對方欠我錢,不接電話,不見我怎么辦?有2個計劃
如果對方一直失蹤、不接電話、一直不還錢,你可以考慮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錢。具體方法如下:
第一種方式是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債務人一般可以立即向上訴人所在地的市人民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借款人)居住地,要求被告付款。資金和合同違約金。提起訴訟,必須提供相關證據證明法律行為存在,由人民法院立案調查、審理。
由于借款人失蹤,人民法院立案調查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口頭傳喚借款人提起訴訟。公告期滿,借款人未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后,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雖然借款人失蹤了,但在你的申請受理后,人民法院可以通過互聯網查控系統軟件,查詢失信人賬戶上的信用卡、房屋、汽車等資產。資產。您還可以通過競拍債務人的房屋或資產來為債務人償還債務。
第二種方式是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借款人為失蹤人,然后托管人從失蹤人的資產中向賬戶清償。根據我國《民法典》號第40條的要求,普通合伙人失蹤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普通合伙人為失蹤人員。第四十三條資產托管人應當有效管理失蹤人員的資產,維護失蹤人員的資產利益。失蹤人所欠的稅款、負債和其他雜費,由資產托管人從失蹤人的資產中支付。資產托管人故意或者過失給失蹤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責任。
2、沒有欠條或者沒有簽訂合同可以提起訴訟嗎?
貸款或交易等法律行為中沒有欠條的,不妨礙提起訴訟,只要有其他證據證明該行為,如錄音、聊天記錄等;
提起訴訟必須符合相關標準,與是否存在欠條合同無關。
1.訴訟是指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其民事合法利益發生分割或者有異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行使保護監督權的訴訟。個人行為。
2.起訴條件
上訴人是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或者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其他組織。
簡單來說,就是指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權、人身權或者其他利益受到他人直接損害,或者與他人存在直接的控制權或者責任糾紛。
有明確的被告人。
簡單來說,確立被告,就是上訴人在提起訴訟時必須明確被告是誰,即需要確立誰損害了他的民事利益,或者誰對他的民事利益產生了爭議。只有被告人證實了這一點,檢方才能證實這一點。但需要確定的一件事是,法律規定有明確的被告。關鍵在于“有”字,無論被告是否“在”。換言之,即使被告指控錯誤的人或錯誤的被告,也不妨礙起訴成立。
有實際主張、客觀事實和理由。
實際請求權是指上訴人約定人民法院確定或者保護的民事合法權益的具體內容和范圍應當成立、現實,要求人民法院保護、支付、抗拒的內容應當明確。清晰明了。含糊不清、含糊不清是允許的,否則,人民法院審理維持的目標和范圍基本一致,因而無法規定審理維持的方法。事實和理由是指上訴人必須向法院說明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適用訴訟請求的理由。法律要求上訴人有客觀事實理由,即要求上訴人陳述民事法律關系的起源、發展、變化、解決以及當事人的想法和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據。人民法院在移送起訴期間,不討論上訴人的觀點是否恰當、理由是否充分、證據是否不容置疑。這些都是法院審理時必須查明的客觀事實。它們影響上訴能否成功,但與能否提起訴訟無關。
符合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標準和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
上訴人提起的案件應當屬于人民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也就是說,應該屬于人民法院負責人,人民法院有權按照規定審理此案。應當由行政單位、企業內部解決的爭議,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