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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遺囑繼承。夫妻共同財產繼承是指配偶一方死亡,未在夫妻共同財產結構中留下遺囑,其配偶可以繼承夫妻共同財產的制度。該制度適用于伴侶、配偶或其他同居者的共同財產,法律規定他們應平等分享自己所擁有的財產。
在夫妻共同財產結構中,夫妻共同購買或積累財產,無論是房產、車輛還是儲蓄,這些財產都可以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死亡而未留下遺囑的,死者的配偶可以按照共同財產無遺囑繼承的規定繼承共同財產的一半或全部。
具體來說,在中國,如果一對夫婦沒有孩子或者所有孩子都是同生的,無遺囑繼承共同財產的規則是配偶可以繼承一半的共同財產。如果夫妻有孩子,配偶可以繼承共同財產的三分之一。如果夫妻有婚前財產,那么這些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配偶不繼承這些財產。
但在實踐中,由于不少夫妻在共同財產結構中并未明確分割財產,因此在一方死亡后往往會產生糾紛。這時,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那么根據無遺囑共同財產繼承的規定,死者的配偶可以繼承一半或全部共同財產,這將成為家庭的觸發點糾紛。
由于無遺囑繼承共同財產的規定存在爭議,建議夫妻雙方如果有共同財產,應及時立遺囑,規定各自財產的歸屬,避免一方死亡后出現家庭糾紛。此外,還建議夫妻及時分割財產,在共同財產結構中制定明確的產權,避免上述家庭糾紛。
簡而言之,共同財產繼承的無遺囑繼承是指夫妻共同財產結構中,配偶一方死亡,沒有留下遺囑,其配偶可以繼承其共同財產的制度。實踐中需要注意避免家庭糾紛。因此,建議夫妻及時制定遺囑,規定各自財產的歸屬,建立明確的產權,避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