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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子女對父母喪葬糾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子女對父母喪葬糾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喪葬費有爭議的首先由死者的近親屬之間相互協商處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請調解組織或村委會、居委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確定喪葬費的分配。喪葬費的分配可參照遺產分配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應當協商解決,因為父母去世后的喪葬補助是有具體數額的,子女對喪葬補助款在分配上有爭議,應當協商解決,所以喪葬費子女有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果父母去世后,父母的喪葬費應當由子女繼承,也可以先從喪葬費扣除子女墊付的花費,將剩余部分平均分配,假如子女對喪葬費分配有異議,應當協商解決,假如協商不成,應當調解
1、如果在喪葬費出現了糾紛的話是有近親屬之間來協商處理的,當然如果在多次協商之后打不到統一意見的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是村民委會提起調解請求。如果說在對于喪葬費的分割問題上存在爭議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來根據事實情況進行判決。
2、喪葬費的遺留問題的話,也跟我國的繼承遺產的順序是一樣的,第一順序的話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如果對于喪葬費的問題存在糾紛的話,首先是彼此之間協商,而且如果死者的配偶依舊在的話,還需要配偶簽字。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子女對父母喪葬糾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子女對父母喪葬糾紛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