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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購買房屋的,視為婚前財產。
相信大家都知道,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婚后購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婚前買房的一方結婚后,該房屋仍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即婚前財產。
2、婚前簽訂財產協議的,算婚前財產。
很多人認為婚后買的房子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事實并非如此,除非夫妻在婚前簽訂了財產協議。夫妻雙方婚前簽訂財產協議并經過公證的,婚后財產按照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房產協議約定的動產購買房屋時,該房屋就成為動產。
3.如果父母買了房子,然后給孩子,則視為婚前財產。
如果你想讓房子成為你的婚前財產,那么你可以讓你的父母買下房子,然后把它送給你。比如男方給父母錢,父母全款買下房子,然后送給男方。購買是由男方父母完成的,房產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至此,贈送流程就完成了。受贈者是男方,所以房子也屬于他。財產。
4、婚前個人財產若婚后出售,買房的錢算作婚前財產。
比如,小明婚前已經買了一套房子,但婚后他想再買一套房子,但怎樣才能算是婚前財產呢?其實是有辦法的。小明結婚后可以再買一套房子。如果您在婚前出售您的個人財產,然后用所得收益購買房屋,則該房屋就成為您的婚前財產。
5、婚后購房協議視為婚前財產
其實,協議不僅可以在婚前簽訂,婚后也可以簽訂,只要夫妻雙方協商同意即可。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對方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所有。該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