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介紹:
有土地證但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可以出售。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房屋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出具登記后兩者的權利主體一致,才能有效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
可出售。
如果購房者入住后無法取得房產證,則其所購買房屋的所有權仍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購房者將無法獲得以下權利:
1、不得從事購買、出售、贈與、置換、繼承、租賃等活動,即使簽訂了相關合同,也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2、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照國家政策和有關拆遷規(guī)定獲得拆遷補償的。
3、不能設立抵押權、抵押權等其他權利,購房者不能通過房屋抵押獲得貸款或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4、若因項目違規(guī)開發(fā)而無法取得房產證,購房者所購房屋將面臨被強拆或拍賣的風險。
5、開發(fā)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zhí)行時,未轉讓的房產仍屬于開發(fā)商財產,可以由開發(fā)商債權人依法強制執(zhí)行;
6、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不得申請繼續(xù)使用該土地。
補辦土地證各地應收取不同的費用,但應收取的費用有幾種:測量費、地籍測量費、證書費。一般來說,在申請證書的過程中,有一些費用是沒有支付許可費用的。以部分地方為例:150平方米以下測量費用為:測量600元,地籍測量發(fā)證48元。不過,到土地局進行詳細的土地檢查會收取幾塊錢。數百個。
持有國有土地證和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房屋上市時,購房者需繳納土地出讓金的3%,出具土地證。但各地對于補發(fā)土地證并無明確規(guī)定。具體情況您還需要咨詢當地政府。
補辦宅基地證的費用為70元/證,其中原土地證費20元/份,證所附附圖及文件費用為50元/份。
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使用年限屆滿、提前退出等原因導致土地使用權暫停,需要續(xù)簽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重新簽訂合同。本規(guī)定規(guī)定,應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不同銀行態(tài)度不同。一些銀行認為不需要土地證書。只要有房產證就可以申請貸款,比如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浦發(fā)銀行等銀行。土地證不是必備條件,只要房屋產權清晰,就可以向我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
提醒大家,有的銀行聲稱必須有房產證、土地證齊全才可以申請住房按揭貸款。比如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建設銀行和興業(yè)銀行等,貸款要求比較嚴格,認為客戶必須在《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