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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有什么誠信文明的執法規定,我也不懂。我只有兩個要求:凍結他所有的銀行卡,檢查一年半來的銀行交易情況。”申請人持有凍結銀行卡的執行裁定書。向行刑法官大聲喊道。一瞬間,刑場內的眾人紛紛看向刑場接待室,想要弄清楚到底發生了什么。凍結執行令是一份申請人非常抗拒的文件,但這也是法院執行程序已經成熟的標志。通俗地說,凍結執行令就是法院經過一系列的工作,然后告訴被執行人要凍結你的銀行卡,需要凍結多少錢。申請人一般有兩種反應:一是你明確告訴被執行人不會向該銀行卡轉賬,則涉嫌通敵;第二,如果查不到存款,那是因為他們轉移了財產,所以要檢查銀行對賬單。如果不詢問,就有執法被動的嫌疑。“你說了這么多,我明白了,老賴沒有錢,你想把錢都處理掉是嗎?你沒有查銀行對賬單,我不同意結案,我認為你保護了老賴說得很好,有法律嗎?已經有了嗎?應聘者拍了拍行政接待室的桌子。執行法官向申請人解釋,法院的執行查控系統只能自動查詢余額,而無法查詢營業額。例如,執行法官在上午十點點擊查詢,銀行只會在上午十點反饋銀行卡余額。銀行不會反饋十點之前發生的多筆交易的詳細信息。法官會誤認為銀行卡不經常使用,銀行卡也不會經常使用。必須采取凍結措施。因此,一些被執行人的工資卡往往不易被發現,仍能正常使用。那么如果每天提出一次查詢,不就解決了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規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只要在結案前三個月內有查詢記錄并符合其他條件,即可結案。如果您指定查詢某些銀行卡對賬單,法官將予以駁回。您可以向當地法院執行庭提交執行異議書,或者向當地人民檢察院提交執行監督,以消除執行法官拖延執行或被動執行的可能性。關注我@executionwithlaw,了解更多法院執行知識和執行案件解讀。您的點贊和轉發是我創作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