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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張志超案律師團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張志超案律師團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被關15年冤牢我的看法是應該支持,這人生一輩子有幾個黃金十五年?如果有人出一千萬買我去坐十五年牢我肯定拒絕,如果三十歲去冤牢十五年到四十五歲精神損失是無價的。一定追責,讓責任人公檢法的有關人員出這賠付款好了,以后公職人員沒一個敢不作為,我支持。
正確的問法是:坐15年牢,可能拿到幾百萬補償,也可能啥也拿不到再坐15年,那么,你會選擇去賭一把嗎?
好了,可以下注了!
多名親屬因此去世,對這個家族的打擊太大了,近乎是毀滅性的,太殘酷!希望落實辦案審判終身負責制,讓所有慎言慎行,為所有事情盡職盡責!
要是能入獄前拿到錢,可能很多人會選擇去;入獄后拿到錢會少一批人;十五年后拿到錢會少一大半人;十五年后不確定能不能拿到錢,除非極端情況,沒幾個人會去賭這一把;假如:讓我選,我只會選擇第一種拿到錢給家人,進去之后就自殺,十五年對我來說忍不了,其他幾種我不會選。
無法想象牢獄生活,對每一個認真生活的公民來說,都是毀滅性的打擊吧。
什么叫人身自由賠償金哦,還300來塊錢,在牢里面每天干活都是往死了拼命干,干不到產(chǎn)量還有質(zhì)量不好的,獄警有的是辦法折磨你,犯人每天干活的工錢都超過賠償金了,再把你放出來賠給你相當于你白坐牢了,坐牢啊大哥,不是去玩兒的。
基本每一個犯人都或多或少受過折磨,里面又辛苦精神壓力又大還沒吃沒喝每天像狗一樣一群人關在一個小單間里,上廁所都要經(jīng)過同意,家人有錢的給你打錢但別想好好花,每月有很低的上限,物價還貴每個月買不了幾個東西,沒人給打錢的犯人很可能連廁紙都買不起。
對我來說,我寧可在外面天天吃清水煮白菜也不愿意進去餐餐吃鮑魚海參,如果我一天只能掙200,給我一天2萬不超過5天我會考慮進去受一下折磨,時間再長一些就算一天10萬我都不愿意。(如果一天100萬,進去兩個月?貌似還有點小心動??磥磉€是錢給的不夠啊)。
工資是一天工作8小時,監(jiān)獄是24小時無休,不可能每天去監(jiān)獄呆8個小時然后就自由了。得算進去兩倍的加班工時和成倍的加班費,三節(jié)獎金,春節(jié)國慶期間三倍工資。那就六百多萬了,我覺得700多萬主張很合理。隨著司法體系的發(fā)展,當時的錯誤開始被糾正,現(xiàn)在留下的多是那個時代帶來的陰暗烙印。
想起好久之前的郭利案,一位年入百萬的中年男人就被錯判關了五年,出來后工作沒了,錢沒了,老婆跑了,女兒也不認他了,靠著老父母的低?;钪U娴乃痉ㄔ╁e案對人的傷害更大,本來就是被害人,判錯案相當于對被害人再捅一刀。完全按多少錢一天的標準來賠太不負責任了,賠償金應該按實際情況去判斷。
我的看法:
1:該賠
他本該有很快樂的青春與成長,16對到30歲,人生最美好的年華,本應該有屬于自己的平靜的的生活或許他的人生軌跡已經(jīng)改變,這一生或者被毀了大半,或許這些拿錢可能也無法彌補,但是不拿錢,又能拿什么呢?
2:誰才是真兇
當初為什么會有這樣的結(jié)論,真正逍遙法外的是不是有什么背景?這件事件背后是不是有腐敗存在?辦案執(zhí)行過程是不是有不妥當?shù)牡胤剑磕懿荒芙o死去的家屬一個圓滿的交代?是不是有些運作的手段?僅僅只有這一個案例?冤假錯案何時了?我們需要反思。
3:正義雖然遲到了,但是還是沒有缺席。
但是這個遲到,不止心寒了張志超一個人的心,也讓大部分的網(wǎng)友希望,這種正義還是少遲到吧,真的,我們遲到不起!
各位,假如這個事情發(fā)生在你身上,可以想象一下。這個事,我們需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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