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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是否會在第二次上訴時判決?
第二次上訴并不一定會導致離婚,因為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是夫妻關系是否破裂,而不是是否是第一次提起訴訟。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第一次提起訴訟,法院就會判決離婚;反之,如果法院認定夫妻關系沒有破裂,無論提起多少次訴訟,也不會判決離婚。
《民法典》第1079條
配偶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2、是否可以通過二次訴訟取得離婚
訴訟能否導致離婚,與訴訟次數無關。法院判決是否離婚的唯一標準是夫妻關系是否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關系破裂,法院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配偶再婚的行為。
也就是說,您已經有婚姻關系,并且與其他人建立了第二次婚姻關系。與他人同居是指配偶雙方在婚外、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將家庭暴力定義為家庭成員之間的毆打、捆綁、殘害和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經常性的謾罵、恐嚇等方式所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持續且頻繁的家庭暴力可視為“虐待”。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蹤,另一方申請離婚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配偶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3、提出離婚就一定能離婚嗎?
起訴離婚并不一定會導致離婚判決。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關系是否真正破裂”。
如果不具備離婚的法定情形,且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根據“誰主張提供證據”的原則,原告應當提供證據證明雙方關系已經破裂,且證據必須達到經質證后法院能夠認定雙方關系破裂的程度。兩黨確實已經決裂。一般來說,法院很難支持僅因瑣碎糾紛提起離婚訴訟。
目前,我國法律規定宣告離婚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1079條
配偶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在上面的文章中,我們已經回答了二審離婚是否會判決的問題。相信大家對此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本文沒有完全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