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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簽訂合同后,發現合同存在瑕疵或小問題。隨后,經溝通協商,雙方同意解除合同,重新簽訂合同。新合同簽訂后,原合同失效。原合同無效后,新簽訂的合同如何履行?
一、原合同作廢新簽合同怎么履行
既然雙方已達成協議并簽訂合同,則表示雙方均愿意按照合同內容行事,故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本身的性質、擬達到的目的,履行合同執行過程中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交易習慣。但由于簽訂合同時考慮不周,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質量、價格或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同意予以補充;如不能達成協議,補充2.根據法律規定如何解除合同
合同依法終止后即視為無效。
合同終止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協議終止,一種是法定終止。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的,合同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身行為表明不履行其主要義務的;
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重大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例如:應當首先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依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行使抗辯權請求解除合同。
合同終止后,尚未履行的,應當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要求賠償損失。完全的。協議的,可以按照相關合同條款或者交易慣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