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債權債務費用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債權債務費用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債權債務收費標準 1、約見律師咨詢:債權債務等方面法律咨詢 收費標準:律師辦公室面談每小時收費人民幣200元;(提醒:咨詢請提前預約,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 2、普通代理收費 債務事先支付律師費,追回款項全部由債主所有;追討債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費用據實結算,包括:調查費、取證費、一、二審訴訟或仲裁費、執行費、工商費、交通住宿費等; 3、半風險收費: 債主事先支付部分服務費,事后按追討回款項較小比例(10%-50%)付費;追討債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費用據實結算,包括:調查費、取證費、一、二審訴訟或仲裁費、執行費、工商費、交通住宿費等; 4、全風險收費: 債主不支付任何費用,按追討回款項較高比例(20%-50%)付費; 適用范圍:客戶歷年累積的應收帳款金額較大,債務人數量眾多,又遍布于不同的省份之間,且欠款年限不等,清欠難度各異。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幣;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一、
代理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1-3%
1000萬元以上:1-2%
二、對于案情疑難復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上述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
這……請什么律師?沒錢還浪費錢?如果你不還錢,銀行走司法程序,你沒有一丁點勝算!唯一的出路就是還錢,懂嗎?退一萬步!你可以跟法院說你沒錢請律師,申請司法援助~你一毛錢都不用出,可以得到一個免費律師。
銀行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有約定:債務人未按約定償還貸款,債權人因主張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等由債務人承擔。
銀行是借款合同的相對人,才有資格要求債務人支付因主張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律師不是合同的相對人,不能直接要求債務人支付律師費!
如果起訴到法院,法院會送達訴狀、開庭傳票。被告不出庭,法院缺席判了,也會將判決書送達給被告。只要不逃避債務,都是可以送達到的。先確定清楚法院是否已判決!
判決哪有撤銷的,難道說判錯了?銀行如果已經起訴你,并且法院已經判決,那么就不存在撤銷判決的可能性。如果法院還沒判,你與銀行達成協議,銀行撤訴,通常這叫庭外和解。根據你說的情況,應該是算庭外和解吧。
關于律師費用,從合同約定上來看應當是你承擔。銀行的貸款合同一般都會約定借款人承擔的債務除了本金,還有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和律師費應當算是實現債權的費用。
如果法院已經判決了,來找你的不應該是律師而是法院的執行法警。銀行說“已經判決”還讓你找律師,這非常令人困惑,既然勝訴了直接執行就是,還有律師什么事?
至于律師費的支付,即使要支付,也是應當支付給銀行,因為這是銀行實現債權的一部分,銀行在起訴時就已經墊付了律師費,你所支付的律師費應該還給銀行。
總之兩句話,第一我覺得你聯系的銀行和律師說法都不靠譜,建議你還是去核實一下,不要被騙了;第二如果這是真的,那么你是應該付律師費,但絕不能直接付給銀行的律師,建議你也咨詢一下自己的律師。
我是空谷財譚,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債權債務費用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債權債務費用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