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離婚該不該賠償?
如果女方沒有過錯,離婚時不需要賠償。如果女方有過錯,比如出軌或者家暴,可以要求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人必須是無辜的一方。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只能由無過錯方向無過錯方提出,不能向他人提出?!痘橐龇ā返谒氖鶙l所指的無過錯方,只能是離婚夫妻的無過錯方。
重婚等違法婚姻導致的無效婚姻中的無過錯方,配偶一方與他人同居(無論何種手段)不享有請求權,因為這樣的無過錯方不是合格的主體。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離婚損害賠償以侵權責任為基礎。造成離婚損害的破壞婚姻家庭關系的行為,既可以侵犯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也可以侵犯其人身權。因此,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應適用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一般規定。
1、違法行為
首先,肯定是違法的。夫妻一方有破壞雙方婚姻家庭關系的行為,夫妻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之一,導致離婚的。
只有沒有過錯的人才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2.損壞結果
損害結果的發生是賠償的前提。從婚姻法的規定來看,這一事實表現為離婚的結果。只有當離婚是因為破壞婚姻家庭關系的行為造成的,才可以要求賠償。如果沒有離婚的最終結果,
即使這些違法行為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害,也不能要求賠償。
綜上所述,如果夫妻矛盾嚴重,男方可能會要求離婚。至于有沒有賠償,要看女方有沒有法律上的過錯,比如重婚和與他人同居。如果女方和別人非法同居,對男方的傷害是很大的。
男方提出離婚,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