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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的召開是公司決策權的最終體現,但在此之前,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需要完成,那就是通知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致全體股東。只有在收到會議通知后,您才能行使股東權利?,F實中,一些公司控股股東往往高估自己的控制權,而忽視股東大會召開程序的合法性。對于小股東來說,股東大會通知的缺陷成為有效的救命稻草。
錢老師咨詢:我在一家公司擔任主管。我們公司有5個股東,大股東是曹老師。2022年7月,我接到曹老師的電話。曹總告訴我,根據股東大會決議,我的監事職務已被撤銷,并讓我到公司辦理交接手續。
我很驚訝。雖然主管職位沒有實權,但是我們成立公司的時候,就有了分工。我被選為監事是因為我能中立地提出不同意見,避免給公司造成損失。
我想曹老師的做法顯然是為了報復我前幾天反對他的一項投資計劃。而且股東大會召開時我根本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程序也不合法。曹老師告訴我,股東大會的時間、地點、召開事項都已經在公司的公告欄上公布了。程序合法,本人因個人原因缺席。而且股東大會的決議超過了70%的投票權,所以股東大會的決議當然有效。請問,我可以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嗎?
曹先生您好,您有權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
股東大會通知是股東參加會議的前提條件,是股東享有的重要程序性權利。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合營公司的代表,應以直接通知的方式通知各股東。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經常出現負責人與控股股東合二為一的情況,股東會成為中小股東提出異議的主要途徑。無論采取何種通知方式,成功通知股東應是最低要求。
曹先生,貴公司在公告欄上張貼的方式顯然不符合用盡一切通知方式的要求。在公共公告板上發帖顯然是一種剝奪你參加會議權利的方式。股東大會決議存在缺陷,召集程序違法。因此,該股東大會決議應當予以撤銷。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中的公告、通知一般用于當事人下落不明或無法通過其他送達方式送達的情況。例如,股份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后,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前公告。公司合并、分立、減資、清算,應當在報紙上公告,通知債權人。這種通知是對直接通知的補充。這是在無法直接通知時捏造通知的一種形式。通知的效果難以保證,因此應謹慎使用這種形式的通知。
為徹底解決配送方式問題,我們給出以下建議:
首先,公司章程明確了書面交貨地址。具體方法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確注明全體股東的有效書面送達地址。地址確認后,下一步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遞送通知;
其次,公司章程將電子郵件、短信、傳真、微信、QQ等傳遞方式列為有效方式。書面郵件有一個很大的缺點。一旦股東搬離地址或手機號碼停機,就有可能無法完成交割。健康)狀況。與此相比,電子郵件、短信、傳真、微信、QQ等作為電子數據的傳遞方式更具優勢。只要發送到系統就可以視為已送達。具體方法是在公司章程中將電子郵件、短信、傳真、微信、QQ傳送列為有效傳送方式。
三、公告通過專人、快遞、傳真、E-MAIL等方式傳遞的,只能以公告方式傳遞,不能通過電話聯系。公告送達日期為首次公告日期。具體方法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公告的條件,以避免爭議。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全體股東就某一事項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不召開股東大會,直接作出書面決定。
可以撤銷臨時股東大會的常見情形包括:
情況一、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程序存在問題。
股東大會由董事長通知各股東。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的召集權屬于公司董事會。董事長有權召集董事會會議,但無直接召集股東大會的權利。
2、會議通知時間問題
公司章程沒有特別規定且股東之間沒有特別約定的,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時,必須在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公司章程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對股東會決議相關事項作出特別規定。股東大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其他特別規定的,也可以被撤銷。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