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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豁免的字面意思是指,犯罪行為社會不嚴重,或者沒有造成重大危害的,可以不予刑事處罰。那么我國刑法中的定罪豁免是什么意思呢?在事業單位或公務員中被定罪的人是否可以免除處罰并被開除公職?還有其他的懲罰,下面我們就來看看。
定罪免處是否開除公職?
1.《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受到刑事處罰的,予以開除。不過,法律很明確:如果失去公務員資格,就必須受到刑事處罰。定罪但免予刑事處罰并不構成開除學籍的直接原因。
2、免除刑事責任后,仍要看是否觸犯公務員法,是否應追究行政責任。如果追究,可能會受到行政記過、制裁、開除公職等處分。
定罪免處是什么意思?
犯罪即構成犯罪,免予處罰。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給予訓誡或者責令悔罪、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根據案件的不同情節予以處罰。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
開除公職的情況?
國家公務員嚴重違紀違法的,可以被開除公職。免職是指國家機關和公營企事業單位中擔任職務的人員——人被免職。免職不包括解除公職。免職一般是針對干部。普通單位不應該被解散,而應該被剔除出名單?!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開除、開除學籍。”可見,“開除”也是最高行政處分?!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違反行政紀律的,依照下列規定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開除或者開除學籍的行政處分:”監察機關“可以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p>
根據我國紀律法,如果被定罪并受到刑事處罰,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公務員,都會受到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等處分。對于免予定罪的案件,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給予處分、扣工資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