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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結婚時需要滿足結婚的條件,離婚時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那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請閱讀以下內容來找出答案。
一、離婚的途徑有哪些?
辦理離婚登記,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體現約定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離婚意愿的表達、撫養權的歸屬、贍養費的支付、財產的分割等。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夫妻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將決定是否準予離婚。它還將決定監護權、贍養費支付、財產分割、債權和債務歸屬等問題。
二、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關系確實破裂”是一項實質性條款,也是準予離婚的法律條件。
判斷夫妻關系是否確實破裂,應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現狀及和解的可能性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實踐審判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關系真正破裂:一方堅持離婚,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身體缺陷,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性交,且難以治愈。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關系,難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后未能康復,或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疾病而結婚,或夫妻同居期間一方患有精神疾病,長期無法康復。治療。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婚姻登記時實施詐騙,騙取對方《結婚證》元。
5、雙方登記結婚后,并未同居,不存在和解的可能。
6、包辦婚姻、商業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同居多年但夫妻關系尚未確立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確實沒有和好的可能,或者經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后分居滿一年,雙方不履行婚姻關系的義務。
8、一方通奸或者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不悔改的,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或者有過錯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無過錯方方某在受到批評、教育、處罰或者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再次提出離婚,確實沒有和解的可能。
9、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離婚。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不良習慣,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導致夫妻倆難以共同生活。
十一、一方當事人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者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損害夫妻關系的。
12一方已下落不明兩年多,另一方提出離婚,但經過公示、搜查,找到了下落。
13被對方虐待、遺棄,或者被對方親屬虐待,或者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后不肯改變,對方不理解。
14一方實施了家庭暴力。
15夫妻關系確實因為其他原因已經破裂。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財產和子女問題都要解決。對于如何分配、子女撫養權屬于哪一方,必須有明確的意思表示。如果能夠統一的話,協議離婚當然是最有效率的。但如果不能達成共識,就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