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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因工受傷,公司卻不愿意為他辦理工傷認定。他聽說申請仲裁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于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仲裁委員會對公司申請工傷認定的申請作出裁決。沒想到幾天后我就收到了仲裁委員會的駁回通知。他想知道為什么仲裁委員會不接受他的請求。
根據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號第二條、第三十條的規定,仲裁委員會受理六大類爭議案件。仲裁委員會無權受理不屬于上述類別的案件。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對于不符合本規則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之一的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直至受理該仲裁申請為止。收到仲裁申請后。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的書面通知。說明并告知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決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就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這一規定,仲裁委員會將按照四項受理條件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進行一一審查,并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同時,該條還規定了當事人的救濟途徑。
不接受
實踐中,并非所有爭議都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仲裁委員會應當依照本法第《辦案規則》條的規定審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不得以其他借口為由。拒絕;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首先,如果爭議不屬于受理范圍,沒有明確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申請人與案件沒有直接利害關系,或者沒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仲裁委員會必須發出書面通知拒絕。仲裁請求不明確的,可以向當事人作出解釋并要求其補正。經更正后仍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其次,不符合管轄規定的,仲裁委員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單獨提出仲裁申請。
三、申請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五日內,即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委員會在審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時,只能進行形式審查,而不應進行實質審查。例如,申請人提出仲裁申請確認與某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這里需要審查的是“某公司”明確存在,而不是“某公司”是用人單位。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的。不能依據案件審查意見代替仲裁庭審理,從而駁回案件受理。
需要說明的是,仲裁申請不屬于本仲裁委員會管轄的,仲裁委員會不應向申請人發出駁回通知,而應書面說明情況并告知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具有管轄權。仲裁。
時限及救濟渠道
無論是發出駁回通知還是書面解釋,仲裁委員會均應在五日內作出。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決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因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通知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并通知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情況。仲裁委員會應當及時決定終止案件。
實踐中,不排除仲裁委員會逾期未發出駁回通知或書面說明,申請人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不予受理的情況。以未經過前置仲裁程序為由提起訴訟。委員會仍應繼續處理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