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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我國法律對于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有很多相關規定。我們可以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可以閱讀本文的內容,了解一些與哺乳期間是否可以同意離婚相關的法律規定。
哺乳期可以離婚嗎1.哺乳期間可以離婚嗎?
雙方協議解除婚姻關系的,只要雙方同意,可以隨時辦理協議離婚。
《民法典》第1082條
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2.孩子哺乳期間可以協商離婚嗎?
母乳喂養期間可以離婚。但是,也有限制。哺乳期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另外,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并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不受限制地申請協議離婚。
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立案大廳符合立案條件并獲得批準后,立案法院將發出立案通知書,并根據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用。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審理。
4、民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對方當事人發出傳票,要求其在一定時間出庭應訴。
5、雙方到庭后,法庭進行調解。
6.法院舉行聽證會,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協議離婚的程序如下:
1、當事人申請;
2、婚姻登記機關初審;
3、發送《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
4、30天離婚冷靜期滿后,申請簽發離婚證;
5、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6、登記并頒發離婚證。
離婚有以下主要法律后果:
一、夫妻婚姻關系解除。
2、涉及子女撫養權的,子女撫養權屬于一方。
3、夫妻共同財產必須分割,共同債務必須共同承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生產、經營、投資收入;
知識產權收入;
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共同財產。
當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利用法律知識或者相關專業人士的幫助來解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上述文章中,已經回答了哺乳期間是否可以協商離婚的問題。如果您對此問題還有其他疑問,請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將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