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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清華防碰瓷律師團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清華防碰瓷律師團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從來不認可浙大!①地域優勢比不上復交②排名靠前是吞并若干學校基數大的結果③畢業生就業能力及薪資拼不過復交④社會及國際認可度與復交相差甚遠⑤高考尖子生報第一志愿首選清北復交⑥喜歡在排名上作秀嘩眾取寵很讓人不待見……
這事還能怎么看?依法來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很顯然,“朋友圈婚姻”違反了這個“雙方完全自愿”原則,男方“完全不自愿”并第一時間表明了這一態度。
《婚姻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也就是說,僅僅女方單方面在朋友圈曬請帖而宣布的“婚姻”,從頭到尾都是完全無效的,既不受法律承認,也不受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根據現行法律,女方在未征得男方同意情況下單方面宣布“結婚”是無效的,這樣的“婚姻”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效力,也得不到任何保護和承認。婚姻關系的憑證,是婚姻登記機關所頒發的結婚證,新版《婚姻法》已取消了“事實婚姻”的說法,僅憑“曬出的結婚請帖”是完全無法確定兩人間存在婚姻關系的,因為結婚請帖不是結婚證(甚至連假結婚證都不是),更何況,男方已明確表明不承認所謂“婚姻關系”,則即便舊版《婚姻法》所承認的“事實婚姻”,也與此驢唇不對馬嘴。
嚴格說,僅就目前公開披露的消息看,這兩人是否男女戀人、甚至是否“普通朋友關系”,都尚難確定,“承認婚姻關系”則更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一些答題的朋友說女方是“碰瓷”、“蹭熱點”,目前信息披露有限,我不習慣“誅心”,但就事論事,女方繼續渲染和炒作這段毫無來由和依據的“婚姻”,顯然是非常不合適的行為。
“男方”汪暉教授表示,對此“已在公安機關備案”,并強調“不希望媒體繼續傳播這樣侵犯公民權利的假新聞”。那么“女方”是否構成違法甚至犯罪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編第四章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該條又強調“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也就是說“女方”行為涉嫌觸犯刑律,但鑒于其性質恐不能達到“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地步,因此不屬于公訴案件,“告訴的才處理”,即汪暉教授主動去法院自訴,對方就可能被追究刑責,反之則不會被追究。
很顯然,“女方”應充分認識到問題性質的惡劣和嚴重,向汪暉教授誠懇道歉并主動消除負面影響,取得后者諒解和不自訴,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更嚴重的后果。
由于不了解真實情況,不好做評論。老李大膽猜測一下這個女孩的動機吧,純粹個人猜測,大家看看就好。
一、真愛。女孩真的愛教授,只是這段戀情并不美好,沒有果實。于是女孩單方面宣布,戀情成熟了,要開花結果了。
二、熱度。清華教授的熱度作為傳媒大學的學生怎么蹭到?這個女孩給我們上了一課。男孩子們也不要氣餒,有女教授的。實在沒有女教授,男教授也不是不可以,你懂的。
三、黑。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女孩如果想把教授名聲搞壞,這一招非常好使。但是為什么這么做,不得而知。
以上內容全是老李的猜測,由于不了解事情,大家看看就好,看看就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清華防碰瓷律師團隊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清華防碰瓷律師團隊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