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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后對財產問題進行歸屬約定就是企業財產公證,公證處會對雙方簽約的行為和協議研究內容方面進行一個真實合法性審查,對于我們以后夫妻之間可能發生糾紛可以發展進行科學有效的保護雙方各自的權益。財產公證需要什么程序?什么計劃?接下來,上海離婚訴訟律師將為您分析相關內容: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等。已婚夫婦需要帶結婚證進行財產公證;
2.與約定工作內容進行有關的財產以及所有權可以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服務合同和付款發票
3.協議已由雙方起草。協議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地址等基本個人信息;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態和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護和處置原則。一般來說,雙方的簽字和合同日期都是空的,在公證人審查和修改協議后,將在公證人面前簽字。
二、上述材料準備好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機構申請公證,并填寫公證申請表。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者個人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三、公證機構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安全協議的內容,審查企業財產的權利可以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能夠受到網絡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社會必要的法律知識告知義務,告訴我們當事人之間簽訂財產管理協議后承擔的法律責任義務和法律行為后果,當事人積極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應在公證人面前簽署婚前財產協議。
此時,完成婚前財產公證手續,當事人可以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收到賬單進行公證。
以上就是上海離婚訴訟律師為您整理的財產公證的相關流程和程序。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果過程中需要律師的協助,可以咨詢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